SBA OHA表示,非营利组织不能免于隶属关系规则

SBA听证会和上诉办公室最近的一项决定证实,在涉及隶属关系问题时,非营利组织没有例外。

在这个案例中,SBA OHA发现了一家自我认证的小企业和一家非营利组织之间的联系,这种联系基于亲密的家庭成员控制着企业和非营利组织。加上来自附属非营利组织的收据,使有问题的企业不符合小企业地位。

约翰逊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SBA编号。siz - 5863 (2017)在美国,OHA考虑了一家企业(Johnson Development)的案例,该企业根据NAICS代码531190(其他房地产出租人)获得了诊所租赁空间的VA合同,其相应的年收入规模标准为3850万美元。虽然采购不受限制,但小企业要约人将根据评价获得信贷。

在对提案的评估中,退伍军人事务部根据征集的评估方案将小企业信贷分配给了约翰逊发展公司。退伍军人管理局随后宣布,它已将合同授予约翰逊开发公司。

一个失败的竞争对手提出了规模抗议,声称约翰逊开发公司与其他几个实体有关联。SBA地区办公室决定对抗议活动拥有管辖权,尽管招标不受限制,因为小企业的地位对出价者有利。

SBA地区办公室确定,Johnson Development由Johnson Healthcare Holdings, LLC (JHH)所有,而JHH又由James Johnson和他的妻子Sallie Johnson所有。他们的孩子是米尔顿·约翰逊和萨姆纳·里夫斯。SBA地区办事处根据利益身份发现了四名家族成员,并发现Johnson Development与家族成员控制的其他31家公司有关联,包括JHH。

但显然,这些关系并没有让约翰逊开发公司超过3850万美元的规模标准。SBA地区办事处随后转向与一个非营利性实体,詹姆斯米尔顿和莎莉R.约翰逊基金会的潜在联系。SBA地区办公室确定Rives女士是基金会的总裁,Johnson家族成员是唯一的董事和贡献者。SBA地区办公室的结论是,基于共同管理和利益的家族身份,约翰逊发展公司隶属于基金会。

约翰逊开发公司向OHA提出了规模上诉。Johnson Development强调它是一个“非营利性的慈善组织”。Johnson Development认为Johnson Development和基金会之间存在明显的分歧,原因有二。首先,因为基金会的资产是“为公共利益的贡献”,基金会没有向任何约翰逊家庭成员支付赔偿金或报销费用。其次,由于捐给基金会的所有捐款都是不可撤销的,基金会处于“与[约翰逊发展]完全不同的业务线”,两者之间没有贷款、客户或共享设施等业务联系。

OHA首先解决了一个大问题:非营利组织可以成为附属机构吗?引用13 C.F.R.§121.103(a)(6)OHA写道,根据SBA的隶属关系规则,它“一直没有发现营利性实体和非营利实体之间的区别”。OHA继续说:

根据条例和已解决的OHA先例,在确定受质疑的企业规模时,非营利性企业与营利性企业没有区别对待。它们可以被发现与其他关切事项具有相同的关联标准,无论一个关切事项控制或有权控制另一个关切事项C.F.R.§121.103(a)(1)。因此,基金会是合法的非营利组织的事实并不能免除它与上诉人的关联,也不能免除它的收入被包括在上诉人的年度收入计算中。

在得出基金会可以是一个附属机构的结论后,OHA随后驳回了约翰逊开发公司和基金会之间存在明显裂痕的论点。OHA写道,根据SBA当时存在的从属关系规则,由亲密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被推定为从属关系。虽然这种假设可以通过显示“明显的断裂线”来反驳,但“明显的断裂线”是家庭成员之间的断裂,而不是相关实体之间的断裂。

在这里,“约翰逊家族成员共同经营营利性实体。”因此,“他们之间没有明显的裂痕”,从属关系的假设无法反驳。

OHA确认了SBA地区办事处的规模决定,并拒绝了规模上诉。

这一决定是一个重要的提醒,非营利组织与任何其他实体在隶属关系方面都是相同的。承包商不应该错误地认为,因为非营利组织在某些法律下受到不同的对待,他们就会因为隶属关系而受到不同的对待。

关于由近亲拥有的公司的利益身份规则,最后要说明一点。本案的招标于2015年发布,提案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但是在规则制定于2016年6月30日生效在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对利益同一性规则进行了修补——现在可以说,该规则可以被理解为要求相关实体相互开展业务,以适用推定。我们将密切关注解释最新规则的判例法,看看OHA如何解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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