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O确认评估期间的任何讨论都必须是有意义的

对报价的评估是采购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在这段时间内,在某些采购中,一个机构可以主动提出旨在使决策过程更加清晰的讨论问题。然而,任何这样的讨论都必须是有意义的。

正如一位要约方最近发现的那样,有意义的讨论甚至适用于所谓的简化收购。

政府问责局最近的决定学院领导有限责任公司B-419705.2对于一个机构的讨论行为是一个警示。

2020年10月29日,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CE)国土安全部发布了以领导力为重点的培训招标。该招标是一份为期五年的不确定交付、不确定数量(IDIQ)合同。最初的决定并没有打算建立一个竞争范围或进行讨论。但是,如果认为有必要,订约干事保留进行讨论的权利。

评估被设想为两个阶段的评估。只有非常合格的提供者才能进入第二阶段,提供样本培训演示。结果,ICE一共收到了六份offer。2020年12月22日,该机构与三家要约人进入了第二阶段。3月16日,ICE做出了最初的裁决。作为回应,学院于3月26日提出抗议。

作为回应,该机构发出通知,表示打算采取纠正措施。ICE表示,它将重新评估这些提议,并做出新的奖励决定。

经过重新评估,ICE再次做出了同样的裁决。ICE提议支付比Academy高出约53%的溢价。ICE给出的理由是,获奖者在最高权重因素上的排名明显高于学院。学院再次提出抗议。

有趣的是,在采购过程中,ICE联系了每个出价方并要求降价。这本身并没有使讨论变得公平和公正。GAO抓住了ICE的通知,即获奖者的价格“明显高于”其他出价者。GAO发现,这是为了引导获奖者对其提案进行调整,以使其提案更具吸引力。

GAO发现,与学院的沟通与ICE与获奖者的沟通不一致。ICE通知学院,它的提案在不同方面提高或降低了成功的期望。政府问责局发现,尽管ICE将这些“降低成功预期”作为没有发现缺陷或弱点的说法,但政府问责局并没有上钩。政府问责局发现,“如果一个机构利用谈判采购程序,该机构应该在这些程序中公平合理地对待要约人。”

对GAO来说,关键是ICE确定了获奖者的“显著更高”价格,这导致他们重新评估,同时没有为其他出价人提供同样的机会。值得注意的是,这是ICE对获奖者提案的唯一关注。ICE在评估Academy时,指出了降低成功预期的项目。尽管没有建议学院考虑这些弱点或不足,但当该机构要求获奖者改变降低其评价的一个问题时,这使得讨论变得没有意义。鉴于GAO发现这些通信是讨论,ICE随后被要求通知每个要约人其提案中的重大弱点或缺陷。

这里的底线是,当一个机构伸出手要求修改提案的某些方面时,它可能会打开进行讨论的大门。当进行讨论(即使是无意的)时,这些讨论必须是有意义的。GAO将有意义的讨论定义为要求“机构必须指出提案中需要纠正或放大的重大弱点或缺陷,以便要约方有合理的机会获得奖励。”在这里,ICE指出了获奖者的定价问题并允许修正,但没有向所有要约人提供相同的机会。

每个要约人都应该期望在讨论中发现任何重大的弱点或不足。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要约人不能问代理机构,如果代理机构主动联系,要约人是否有必须弥补的弱点或不足。这可以确保要约人能够解决任何可能限制其中标机会的问题。有意义的讨论是GAO最喜欢的维持基础,并且要约方应该以书面形式铭记,即使在最初没有预期讨论的采购中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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