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是福?美国政府问责局说,在及时提交抗议的问题上,情况并非如此

无知是福,对吧?不总是正确的。在政府合同的世界里,GAO最近驳回了一项抗议,因为它最初的代理抗议没有及时提交,提醒抗议者,对法律的无知不是借口。

最佳实践小组, B-417768(2019年7月30日)在美国,退伍军人事务部发布了一份招标书,要求承包商维护退伍军人事务部医疗中心的癌症登记数据库,提案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13日。抗议者BPG及时提交了一份提案,但在6月13日,退伍军人事务部将合同授予了另一个竞争对手。BPG反对该裁决,于7月1日向退伍军人事务部提交了一份机构级别的抗议,此时距离裁决日期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星期。BPG在其代理抗议中提出了两个主要论点,但退伍军人事务部认为这两个论点都不合时宜33.103 (e)(该机构的抗议时间规则类似于政府问责局的时间规则)。

首先,BPG辩称招标存在缺陷。VA立即驳回了这一论点,因为关于招标内容的抗议通常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到期。

其次,BPG认为退伍军人事务部对提案的评估不当。退伍军人事务部再次驳回了这一理由,因为抗议没有在裁决通知发出后10天内提出,这是适用法规要求的。

尽管退伍军人事务部完全驳回了抗议,但BPG在裁决做出一个多月后,于7月17日向GAO提出了类似的抗议。退伍军人事务部提交解雇申请后,BPG辩称,“它不熟悉提出抗议的程序;它正在等待退伍军人管理局的裁决通知,其中包括它的上诉权利;一旦确定没有相关信息,它就立即提出了抗议。”

与第一次尝试类似,GAO指出BPG的抗议理由都不合时宜。4 C.F.R.§21.2(a)(1)要求“针对据称在招标中存在的不当行为提出的抗议必须在开标或规定的收到建议书的时间之前提出”,而4 C.F.R.§21.2(a)(2)要求“所有其他抗议必须在抗议者知道或应该知道抗议理由(以较早者为准)后不迟于10个日历日提交。”

为了回应BPG的说法,即它不知道时间规则,正在等待退伍军人事务部的信息,GAO提醒所有人,“无论是抗议者不熟悉我们的规定,还是决定等待该机构通知其抗议权利,都不能成为暂停我们的时间规定的依据。”因为在政府问责局之前,所有管理案件的法规都是通过《联邦法规法典》公布并公开的,“抗议者被要求对其内容进行建设性的通知”,任何“抗议者声称对这些已公布的法规缺乏了解,都不能作为放弃其要求的依据”。

不要像这些不幸的抗议者一样,因为不知道规则而被抓!CFR可在许多地方(包括在这里在这里,在这里).有疑问的时候,不要犹豫电子邮件我们或者给我们打电话785-200-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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