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的GAO及时性规则适用于补充抗议

GAO对其投标抗议时效规则的解释非常严格,正如本博客的读者将会看到的那样知道。这些时效性规则通常适用于最初的抗议,但当抗议者提交抗议文件时同样重要补充抗议。通常情况下,补充抗议是在抗议者收到该机构的回应并了解到以前没有的新信息后提出的。

如果补充抗议提出了独立于最初抗议中提出的指控,补充抗议必须独立地满足GAO严格的及时性规则。政府问责局最近的一项决定表明,在考虑补充抗议时,在这些截止日期前出错是多么容易。

美国医疗人员配备解决方案, B-415571(2017年12月13日)抗议者(MSS)反对授予WJM专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陆军要塞提供急诊医生服务的合同。

MSS于2017年10月16日及时提出了首次抗议。最初的四个抗议理由是:

  1. 未能评估WJM过去表现的不足。
  2. 如果WJM被授予中性的过去业绩评级,它就没有资格获奖。
  3. WJM技术方案评估不当。
  4. 一个“不合理的最佳价值权衡评估,因为MSS更好的过去表现评级和更低的价格应该超过WJM优越的技术评级和过去表现的不足。”

在政府问责局的投标抗议中,当一个机构打算根据其本身的情况对抗议作出回应时,该机构必须提交一份机构报告,其中包括该机构的法律反对意见和所有相关文件。11月3日,陆军提交了一份部分机构报告,其中包括除法律备忘录和签约军官的事实陈述外的所有相关文件。

部分机构报告包括一份价格谈判备忘录,一份技术评估文件,以及WJM提案的相关部分。11月15日,截止日期,陆军提交了其机构报告的剩余部分。

在机构提交报告后,球又回到了抗议者的球场上。如果抗议者希望继续这一过程并获得GAO的决定,则必须在收到该机构报告后10天内提交评论。

11月27日,MSS提交了对该机构报告的评论。这些意见是在收到完整的机构报告后的10天内提出的,即11月15日之后的10天。(如果你正在挠头,想知道11月27日怎么会在11月15日之后10天,别担心,你不会疯的。根据政府问责局的规定,如果第10天是周末或联邦假日,抗议者必须在下一个工作日之前提交评论。2017年11月25日是星期六)。

在其评论中,MSS似乎根据MSS在11月3日的部分机构报告中了解到的信息提出了新的指控。例如,MSS辩称,该机构没有正确评估WJM价格的真实性。

政府问责局写道,国安部在评论该机构报告时提出的任何独立抗议理由都不合时宜。下GAO的及时性规则,抗议一般必须在抗议者知道或应该知道抗议依据之日起10天内提出。当抗议者从部分机构报告中了解到抗议的基础时,也不例外。在这里,11月3日提交的部分机构报告触发了已知或应该已知的日期,11月27日提出了补充抗议理由,远远超过了11月13日结束的10天期限。

虽然计算日历很简单,但决定什么构成“独立”抗议场地似乎要困难得多。政府问责局没有提供独立抗议场所的定义,但它对最初的和补充的抗议场所进行了比较,这对定义有所启发。在MSS的案例中,GAO写道:

尽管最初的抗议指控是基于WJM缺乏任何相关的过去业绩的断言,但评论中提出的指控是基于该机构据称错误地评估了WJM的过去业绩,并不恰当地应用了价格现实主义原则。此外,后来提出的指控并不能支持最初的抗议理由,因为争辩该机构应该对WJM过去的表现给予较低的评价,并不支持WJM缺乏任何过去表现的指控。同样,认为该机构不恰当地进行了权衡评估,因为该机构不恰当地进行了价格现实主义分析,并不支持该机构不恰当地没有考虑到WJM没有过去业绩的指控。

政府问责局驳回了抗议。

在我看来,价格现实主义的区别似乎很清楚。抗议者在最初的抗议中没有攻击价格现实主义评价,而是在补充抗议中提出了它。

相比之下,(a) WJM缺乏“相关的过去表现”(在最初的抗议中提出)与(b)该机构“应该对WJM过去的表现做出不那么有利的评价”(补充抗议)之间的区别是相当微妙的。很难想象MSS在最初的抗议中认为获奖者没有过去的表现,而不认为对过去表现的评估有缺陷。但这正是GAO所持有的观点。

各机构通常同时提交整个机构报告,这意味着评论截止日期和补充抗议截止日期是相同的。但并非总是如此。

我得到的教训是:在收到该机构的第一份文件后10天内提交一份补充抗议,而不是必须依靠最初和补充抗议中提出的指控的比较来确定补充理由是否“独立”。如果对某项指控是否新有任何疑问,宁可谨慎行事,把它当作补充抗议。这样,您就有可能避免在这些细微差别上失去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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