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懒散的提案准备使其索赔损失

对于联邦建筑承包商来说,真正的跑腿工作似乎只有在政府公司接受了提案并开始实施之后才开始。然而,最近武装部队合同上诉委员会的一项裁决强化了联邦建筑承包商的工作通常应该在合同授予之前很久就开始。

Z经过施工公司, ASBCA 56769号(2017)在美国,ASBCA驳回了建筑承包商关于单方面错误、不合理和不同场地条件(以及其他额外费用索赔)的指控。这个问题?承包商没有参加政府安排的现场参观,进行独立的现场参观,审查技术图纸,在提案阶段提交任何询问,或以其他方式采取必要的合理步骤,在提交数百万美元的复杂项目提案之前更好地确定工作性质。

通过背景介绍,合同在Zafer涉及美国陆军工程兵团采购阿富汗喀布尔国家军事医院的翻新工作。2004年,这里的建筑年久失修。在准备发布招标时,政府聘请了一个评估小组(称为Baker小组)对现场进行调查,评估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状况,并准备了一份报告,供政府在预算和确定工作范围时使用。

此次招标使用了贝克报告,并将某些建筑指定为“基础报价”的一部分,将其他建筑指定为“期权报价”。招标书和贝克报告都引用了“俄罗斯图纸”(苏联在20世纪70年代创建的大量、高度详细和具体的建筑图纸),这些图纸在设施的工程办公室可供潜在的出价方检查。征集集两者于一身远52.236 - 2(不同的地盘情况)及到52.236 - 3(现场勘察及影响工作的条件)。这些《雇佣法》规定承包商在提交建议书和履行合同期间负有肯定的责任。

具体来说,不同的场地条件条款要求:

(a)承包商应在这些条件受到干扰之前,立即向承包商官员发出书面通知,说明(1)现场地下或潜在的物理条件与本合同规定的条件有重大不同,或(2)现场具有不寻常性质的未知物理条件,与通常遇到的条件有重大不同,并被普遍认为是合同规定的性质的工作所固有的条件。

此外,《现场勘察及影响工作的条件》条款在相关部分中规定:

承包商承认已采取合理必要的步骤确定工程的性质和地点,并已调查并确信可能影响工程或其费用的一般和当地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面的构造和条件;(5)进行工作前和工作中所需要的设备和设施的性质。承包商还承认,其已对地面和地下材料的性质、质量和数量或将遇到的障碍物或障碍物的数量感到满意,只要这些信息是通过现场检查以及作为本合同一部分的图纸和规格合理确定的。承包商未采取本段所述和承认的任何行动,均不能免除其正确估计成功执行工作的难度和成本的责任,或在不增加政府费用的情况下继续成功执行工作的责任。

尽管没有参加任何现场考察,没有获得技术图纸,也没有询问场地条件,Zafer还是以16508,725美元的固定价格提交了一份提案,比其主要竞争对手低了大约28%,比独立政府的总估计低了43%。在确认了Zafer提出的价格后,兵团将合同授予了Zafer。

在授予合同后,Zafer进行了施工前的现场评估访问,发现它严重错误地计算了估计的工作面积,包括没有考虑地下室和地面以上区域。Zafer继续进行这项工作,但在合同完成后,Zafer提交了一份证明索赔4,104,891美元,用于地下室和以上区域的翻新工作,据称超出了招标中所述的范围。

在政府拒绝索赔后,Zafer及时向ASBCA提交了上诉。在这些指控中,Zafer认为是单方面的错误,不合理,以及不同的场地条件。ASBCA有条不紊地否认了这些论点。

关于单方面错误的论点,ASBCA概述了确立这种错误发生所必需的五个要素,但得出结论Zafer未能确立至少三个要素。具体来说,Zafer没有确定:(1)在合同授予之前实际上发生了错误,(2)该错误是一个明确的文书或数学错误,或对规格的误读,而不是判断错误,或(3)计划投标的证明。首先,Zafer没有证明它的提案是基于或体现了一个错误,而不是一个承担低价提案风险的商业决定。其次,对规范的误读使我们有义务查询哪里存在空白、不一致或不充分的信息。在这里,Zafer的错误是由于“未能彻底阅读和考虑规格的严重疏忽,合同在没有尝试与政府验证的情况下做出了假设。”最后,Zafer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报价方案的基础,只是列出了每幢建筑的一次性报价。

董事会以类似的理由驳回了Zafer的不合理论点。在评估这一论点时,委员会指出,“一份不合理的合同是‘一方面任何一个理智的、不受妄想的人都不会签订的合同,另一方面也是任何一个公正诚实的人都不会接受的合同。’”仅提案价格的差异不足以建立这样的主张。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在授予之前已经确认了Zafer的价格建议。此外,合同官员合理地认为,价格差异的产生是因为下一个最低报价者建议使用位于美国的分包商,而Zafer建议使用当地(想必更便宜)的劳动力。

委员会也接受Zafer关于不同场址条件的要求,但指出不完全清楚Zafer是否打算根据这一理论寻求救济。无论如何,董事会解释说,FAR的不同现场条件条款允许承包商提交更准确的投标,因为承包商不需要夸大他们的投标来考虑可能不会发生的意外事件。在两种情况下可能出现不同的现场条件:(1)遇到的条件与合同中规定的条件不同(类型I),或(2)遇到的条件与通常遇到的条件不同(类型II)。

委员会驳回了这两种类型,认为Zafer在满足不同场地条件的索赔时面临着与单方面错误索赔相同的障碍。在评估第一类时,委员会发现政府提供的资料,包括贝克草图和俄罗斯图纸,清楚地表明存在地下室和地面以上区域,而Zafer在授予合同之前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表明它甚至试图获得这些资料。至于第二类,Zafer没有提供证据表明地下室和地面以上的区域是“未知的情况”或“不寻常的性质”。

董事会也否认了Zafer的所有其他论点,并拒绝了它的上诉。

Zafer最终给明智的联邦建筑承包商提供了建议——当情况表明一个合理的投标人会这样做时,提前做一些跑腿工作。这可能包括在适当情况下,进行授予前的现场访问,深入审查招标细节,在招标不清楚的地方提出问题,以及采取其他步骤确定工作的全部性质。在为一个价值数百万美元的复杂建筑项目提交提案时,这种授予前的步骤尤其重要,因为如果承包商未能尽职调查导致提案价格过低,政府不应该受到指责——这对Zafer来说是一个昂贵而艰难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