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你的团队:合资企业vs主/分包商团队(第三部分,关系)

联邦承包商经常会问:“在政府工作中,采用优先-次级安排还是合资企业更好?”好吧,(剧透)答案是:视情况而定。但我不会就这样离开你。这个由三部分组成的系列将深入了解这两种“团队”之间的一些主要差异,在竞争和履行联邦合同时,要约人在决定是合资企业还是主/分包商团队时应该考虑这些差异。虽然本系列文章不会提供这两种类型团队之间所有差异的全面列表,但它将涵盖在决策过程中似乎更频繁出现的一些重大差异。我们的第一篇文章专注于工作分担,我们第二个,对过去的表现。这篇由三部分组成的系列文章的最后一篇将讨论双方与政府以及双方在这两种团队中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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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A称,合资企业隶属关系的例外并非无限

为了鼓励合资企业,SBA的规模条例为某些合资企业提供了一个有限的例外:只要每个合资企业都低于合同相关的规模标准(或者一个合资企业低于规模标准,另一个是SBA批准的导师,并且他们有一个合规的合资企业协议),合资企业就有资格授予预留合同。换句话说,如果合资企业符合隶属关系例外,SBA通常不会“隶属”合资企业——也就是说,将它们的规模加在一起。

由于这种特殊待遇,冒险者很容易认为他们完全不受任何形式的隶属关系的影响。但正如SBA听证会和上诉办公室最近证实的那样,这种例外并没有那么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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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A联盟和合资企业:SBA OHA解释规则

小型企业是否与合资伙伴有关联?请原谅我这种老套的律师回答,但答案是“是也不是”。小型企业在特定采购基础上与合资伙伴有关联,但通常不与合资伙伴有持续基础上的关联。SBA的听证会和上诉办公室简洁地解释了与合资企业和附属关系有关的基本规则创新资源的规模吸引力, SBA编号。siz - 5238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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