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O规定RFQ要求不合理地限制竞争

在GAO最近的决定中,博思艾伦咨询公司B-418449 (Comp. Gen. 2020年5月18日),GAO提醒海军陆战队确保其询价要求是合理的,并与基础合同一致。

在我们开始之前,先介绍一点背景:2018年5月,海军将财务改进和审计准备(或FIAR)合同授予了四家供应商,其中包括博思艾伦公司(欲了解更多关于国防部FIAR节的信息,请点击在这里)。根据这些多次授予IDIQ FIAR合同,海军预计将针对特定需求发布一些rfq。

根据该询价,海军陆战队寻求“财务报表审计支持服务”,以帮助确保其2020财年完整财务报表审计的审计准备就绪。为了促进这些服务,RFQ要求被授予的主承包商或其关联公司是独立的公共会计师,也称为IPA(减去IPA)啤酒花在这种情况下)。在征求过程的早期,海军陆战队澄清说,为了RFQ的目的,“附属公司”指的是“通过官方附件或联系,通过许可或作为子公司”与主要公司相连的另一家公司。它进一步解释说,“附属公司”不包括分包商。

四家潜在竞争者之一的博思艾伦(Booz Allen)辩称,这一要求过度限制了竞争,超出了FIAR基本合同的范围。最终,GAO同意了。

首先,政府问责局求助于博思艾伦的竞争论点。政府问责局同意抗议者的意见,解释说海军陆战队没有合理的依据得出IPA是满足其需求的必要结论。海军陆战队完全依靠项目经理向RFQ指定的合同官员所作的声明来证明IPA要求的合理性。最终,该声明暗示项目经理更倾向于聘请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来完成这项工作,因为“由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经验和文化,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服务将提供更可信和相关的建议。”

GAO解释说,IPA要求不符合其合理性标准,因为它“似乎仅仅基于项目经理的信念,即IPA将提供高质量的工作,而不是任何经验或其他证据,说明为什么IPA是唯一有资格执行RFQ服务的。”此外,GAO发现,要求主承包商或其附属公司(而不是分包商)成为IPA对于满足海军陆战队的需求也是不必要的。因此,虽然政府问责局确认海军陆战队“有权在确定其需求时拥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但在这种情况下,它“未能为受到质疑的规格提供合理的理由”。

然后,GAO转向了博思艾伦的第二个论点:RFQ的IPA要求超出了FIAR IDIQ合同的范围,如果它们在范围内,博思艾伦就会以不同的方式进行定价和团队策略。GAO在这里也同意Booz Allen的观点,指出尽管“RFQ和IDIQ涉及相同的审计补救服务,但RFQ要求由IPA执行服务与IDIQ有很大不同,IDIQ只要求公司对审计流程有全面的了解,并有能力预测和响应国防部的IPA。”

总的来说,GAO坚持了博思艾伦的抗议,并建议海军陆战队重新评估其IPA要求的基础,要么“修改其采购战略,要么删除IPA要求”。

这个案例为响应RFQ的IDIQ合同持有者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提醒:密切关注RFQ要求,以确保它们是合理的,并且在您所签署的基础合同的范围内。如果你认为它们不合理,需要帮助准备向GAO提出抗议,Koprince法律可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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