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IDIQ获奖者不能抗议其他获奖者的选择

美国政府问责局最近裁定,一名获得多项IDIQ合同的受奖人没有资格对该机构选择另一名受奖人提出抗议。

该决定强调了政府合同法的一个主要原则:竞争符合政府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寻求减少竞争以使抗议者受益的抗议可能会被驳回。

政府问责局的决定国家航空货运集团, Inc., B-411830.2(2016年3月9日)其中涉及国际商业运输服务的招标,中标者将负责为美国国防部运输司令部(USTRANSCOM)运送货物。

2015年2月12日发布的招标书称,该机构预计将授予大约4份IDIQ合同,其中1年为基准年,2年为期权年。每个获奖者都保证有一定的工作量,并有权竞争剩余的任务订单。虽然征求书中说,美国战略和通信委员会预计将有四名受奖人,但它也规定,如果受奖人不能满足该机构的需要,或者如果增加新的受奖人符合该机构的最大利益,该机构可以重新开始征求。

虽然征集计划有四个奖项,但在审查提案后,USTRANSCOM于6月11日选定了五个获奖者。六天后,它选出了第六位获奖者。美国国家航空货运集团公司(National Air Cargo Group, Inc.)是最初的五家获奖公司之一,该公司向GAO提出了投标抗议,挑战这第六次获奖。国家航空公司辩称,第6个受奖方联合航空公司不应该获得IDIQ合同,因为招标只设想了4个奖项,而且该机构没有遵循重新启动招标的适当程序。

USTRANSCOM认为,国家航空公司不是向政府问责局提出抗议的利益方,因为国家航空公司的直接经济利益没有受到联合航空公司中标的影响。国家航空公司回答说,通过增加合同持有者的数量,USTRANSCOM降低了国家航空公司接到任务订单的总体机会。

尽管国民银行的论点确实有一些常识上的吸引力,但GAO断然拒绝了它。政府问责局写道,增加一个额外的受奖者不会减少保证的订单数量,也不会阻止国家航空公司竞争未来的任务订单。GAO表示:“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招标考虑多个合同,现有的合同授予方不是挑战机构授予另一个合同的决定的利益方。”

政府问责局在一个脚注中暗示了促使这一决定的政策,该脚注讨论了之前对同一抗议的驳回,并指出:“我们通常不会审查以减少竞争为目的或影响抗议者利益的抗议,也不认为这样的论点是提出抗议的有效依据。”

不难理解为什么国家体育会关注第六个奖项。国家,根据维基百科拥有一支四人的船队,希望成为有机会为USTRANSCOM运输货物的四家公司之一。国家航空公司突然之间不仅不再是四家竞争公司之一,而是六家之一,而第六家是世界上最大的航空公司之一联合航空公司。国民队担心在IDIQ合同下的机会会因为曼联的加入而大大减少,这不是没有道理的。

不幸的是,国家银行的这种说法并没有动摇政府问责局。相反,正如GAO所认为的那样,在多重IDIQ下的获奖者通常缺乏挑战同一IDIQ下另一个奖项的资格。

留下回复

你的电邮地址将不会公布。必填字段已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