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等到为时已晚:政府问责局驳回机构偏见的说法是不合时宜的

亚当斯联合公司b - 417120et al。(2019年1月16日司令部)在美国,政府问责局驳回了一项裁决后的抗议,称该机构对抗议者存在偏见并进行报复,称这不合时宜。

美国政府问责局的决定凸显了承包商在指控机构偏见时面临的艰苦斗争。

在这种情况下,劳工部发布了两份征集书,每一份都是为就业团中心的运作寻求服务。国防部的合同管理办公室(或“OCM”)监督了近八年来所有就业中心的采购,正如每次招标中所表明的那样,将监督这里的采购问题。

亚当斯律师事务所在发出这些请求之前就已经与OCM进行了互动。具体来说,这两人似乎有过几次争执,因为亚当斯之前抗议就业兵团中心的采购。尽管如此,亚当斯还是提交了提案,以回应双方的请求,没有在授予前提出抗议,挑战OCM的参与。

在评估提案后,DOL宣布这两份合同将授予Adams的竞争对手之一。亚当斯提出抗议,认为OCM“采取了一系列报复性措施,并根据其投标抗议和其他关于就业兵团中心采购的主张,对亚当斯表示偏见。”具体来说,Adams认为,它应该有权重新评估其提案,“不受DOL (OCM)或DOL总部其他人员的任何输入或干涉。”

高不同意。

GAO的决定是基于4 C.F.R.§21.2(a)(1)根据该规定,"针对据称在开标前或在规定的收到初步建议书时间前明显存在的招标中不正当行为的抗议应在开标前或在规定的收到初步建议书时间前提出。"虽然这一条款经常被引用来提及招标条款本身的问题,但在这里,GAO解释说Adams指出的是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在招标发布时就很明显。它指出,“毫无疑问,亚当斯的偏见和报复指控的事实谓词在提案截止时间之前就已经合理地为抗议者所知,”因此,裁决后的抗议本质上是不合时宜的。

政府问责局还谈到了其及时性规定背后的政策。其规则不仅旨在“反映给予各方公平机会陈述其案件的双重要求”,而且旨在“迅速解决抗议,而不过度扰乱或延误采购过程”。GAO解释说,它的规定还试图促进“竞争过程中的基本公平,防止要约方利用政府和其他要约方的利益,在沉默地等待之后,突然提出所谓的缺陷,试图重启采购过程,可能会掌握更多竞争对手的立场或信息。”

正如我们讨论过的在此之前,承包商在声称代理偏见作为投标抗议的一部分之前应该非常仔细地考虑。由于政府问责局(GAO)要求高标准的举证标准,指控机构偏见的投标抗议很少持续。更重要的是,正如这里所展示的,不及时的归档问题可能是承包商在指控偏见时要克服的另一个障碍。最后,对偏见的指控可能被视为对机构官员诚实和正直的攻击,这可能会让该机构感到不快,特别是如果承包商希望将来与同一机构合作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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