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O的抗议和偏见声明:废话

当小型政府承包商打电话给我,说可能会对GAO的投标提出抗议时,他们有时确信采购机构对他们有偏见,或者偏向另一个出价(在许多情况下,是现任)。这些客户被激怒了,想要向政府问责局提出严厉的抗议,指责线人选择官员的不当行为。

我不愉快的工作是告诉这些愤怒的承包商,“除非你们有铁证如山的证据,否则我认为你们应该省下钱。”尽管在政府问责局的抗议活动中,有关偏见的指控相对普遍,但以我的经验来看,政府问责局几乎从未以这种理由进行抗议。换句话说,就像我东北的朋友们可能会说的,fuhgettaboutit

美国政府问责局做出了抗议决定让·保罗·奥布莱恩, B-405668, B-405669(2011年12月12日),证明了绝大多数被报道的政府问责局抗议采购官员存在偏见的决定所发生的情况。在让·保罗·奥布莱恩凯斯,抗议者声称存在偏见,但主要的支持证据是一封含糊的电子邮件,抗议者认为这表明比赛的结果是预先确定的。

政府问责局很快就解决了投标抗议。美国政府问责局援引长期以来抗议政府官员的先例,写道:“政府官员被推定为善意行事,抗议者声称合同官员是出于偏见或恶意,必须有令人信服的证据支持。”政府问责局还表示,“我们的办公室不会根据推断或假设将不公平或有偏见的动机归咎于采购官员。”美国政府问责局发现,抗议者没有提供这样“令人信服”的证据,并否认了抗议。

政府问责局的决定让·保罗·奥布莱恩投标抗议是典型的。承包商几乎永远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来满足政府问责局要求的“令人信服的”偏见证据。因此,在我看来,偏见声明是在GAO面前最不成功的抗议理由之一。

当涉及到GAO的投标抗议时,如果承包商认为采购官员可能对其有偏见,问题不在于承包商是否正确,而在于承包商是否能令人信服地证明这一点。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我的感觉是,作为政府问责局投标抗议的一部分,指控偏见很可能只是浪费时间和金钱。更糟糕的是,有人高喊“偏见!”并不是在采购机构交朋友的好方法,因为采购机构可能是你将来想要与之做生意的。

留下回复

你的电邮地址将不会公布。必填字段已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