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创造性的人员配备方案导致竞争被淘汰

在竞争激烈的联邦市场上,企业总是在寻找使他们的提案更具竞争力的方法。考虑到数百万美元的风险,一些竞争者想出聪明的方法来让他们的提案具有竞争优势也就不足为奇了。

然而,正如一位竞争对手最近发现的那样,有一个点是可以得到报价的聪明,可能会导致提案被淘汰。特别是当一个机构认为这种聪明的方法违反了招聘人员的要求时。

威尔逊服务有限公司, B-418650.1 (Comp Gen. 2020年6月17日)该项目涉及总务管理局(GSA)的采购,为阿拉巴马州的六个设施建立运营和维护服务的全面采购订单。具体来说,GSA寻求工作人员对各种基础设施组件进行维护工作,从景观灌溉到供暖、通风和空调(HVAC)系统。

重要的是,招标强调在承包商和GSA之间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为了促进这一点,招标要求承包商提出一名全职的现场项目经理。根据招标书,“在合同期限内,合同项目经理或现场主管在每一个细节上都有权代表承包商行事……”承包商可以通过在现场安排合同项目经理或增加一名现场主管来满足这一要求。”

除了项目经理之外,竞争对手还将提出9名全职“生产”人员,包括7名暖通空调人员、1名电工和1名生产控制职员。征集书明确指出,管理人员不计入9名生产人员。

威尔逊5号在对征求意见的回应中提出了所需的9名全职生产人员,但没有提出项目经理。相反,威尔逊建议让一名暖通空调技术人员也担任管理职务。据推测,这给了威尔逊5号的建议一个价格优势,因为它将使用更少的人员。

在评估过程中,GSA基于技术原因取消了威尔逊5号的提案。根据GSA的说法,Wilson 5“没有按照要求配备一名全职的现场项目经理,而是提供了一名HVAC技术人员作为现场主管。”因此,GSA得出结论,威尔逊5号提案在技术上是不可接受的。

威尔逊5号向政府问责局抗议取消该法案。从本质上讲,威尔逊5认为,招标可以被解释为允许要约人提出,九个生产人员中的一个也将担任经理。对此,总务管理局辩称,招标中没有这样的选择,并明确指示要约人项目经理是独立的个人。

GAO同意GSA的立场。根据GAO的说法,“Wilson 5的论点是,RFQ对现场项目经理/现场主管的要求可以由一名全职暖通空调技术人员承担双重角色,这一论点没有得到招标条款的合理支持。”GAO指出了招标中指示出价方提出一名专职现场主管的各种情况。GAO认为,根据这些参考文献,威尔逊5的解释是不合理的。由于政府问责局没有被说服,认为征求书的语言可以按照威尔逊5号的解释来解释,所以它拒绝了抗议。

威尔逊5号的经历对出价者来说是一个警世故事。创意是任何成功申办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有限度。各机构必须在提案中详细说明其需求,以使要约人能够相互明智地竞争。没有明确回应招标最低要求的要约人可能会发现自己被淘汰出竞争,无论提议方法对政府有多大优势。开发一种独特的方法可以成就一个提案,也可以毁掉一个提案,但正如威尔逊5号发现的那样,当与联邦政府签订合同时,提案的创造性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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