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CA:发给合同官员的“上诉”不算数

承包商对订约官员最终决定的质疑是“不恰当的”,因为它只发送给订约官员,并且没有延迟最终决定可以上诉到订约民事上诉委员会的90天期限。

正如CBCA最近的一项裁决所表明的那样,当承包商收到合同官员的最终决定时,上诉时钟开始滴答作响——向合同官员“上诉”并不能停止时钟。

CBCA的决定鲍勃·l·沃克, cbca 4735 (2015)涉及鲍勃·l·沃克和林务局之间的一份木材销售合同。该合同要求沃克先生在蒙大拿州比特鲁特国家森林的达比游林区砍伐木材。

裁决后,双方在可接受的冬季采伐条件的要求上存在分歧。沃克先生提出了几项与天气有关的合同调整和延期要求。虽然林务局批准了其中一些请求,但最终拒绝了进一步延期的请求。林务局随后因违约终止了合同。

在2014年2月20日的合同官员的最终决定中,林务局评估了沃克先生与终止合同相关的损害赔偿。最终决定通知沃克先生,这些金额将从其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这封信通知沃克,任何向CBCA提出的上诉都必须“在收到决定之日起90天内”提出。

2014年5月9日,Walker先生致信合同主管,对终止合同提出质疑。沃克先生在信中还要求赔偿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费用。沃克先生没有把这封信寄给CBCA。2014年7月10日,合同官员回应称,她认为5月9日的信是对2月20日裁决的上诉。她告诉沃克,她不会发布新的最终裁决,并让他参阅2月20日那封信中有关沃克上诉权利的部分。

沃克先生于2015年2月12日向合同官员发送了一封类似的信。承包人员于2015年3月13日作出答复。合同官员再次拒绝发布新的最终决定,称沃克先生的信似乎是对终止合同的上诉。订约官员再次提请沃克先生参阅原信中描述沃克先生上诉权利的部分。

2015年5月4日,Walker先生向CBCA提交了上诉通知。林务局随后驳回了沃克的上诉,称其不合时宜,因为这是在沃克收到承包官员的最终决定后90多天提出的。

CBCA指出,合同官员的最终决定于2014年2月20日发布,并于2014年2月21日交付给沃克先生。“因此,沃克先生的上诉必须在收到后90天内提交给董事会,即2014年5月22日。”CBCA继续说道:

沃克分别于2014年5月9日和2015年2月12日就林务局的最终决定向林务局提起上诉。然而,这些申诉被不当地提交给了林务局。在这些情况下,林务局的回复都引用了2014年2月20日信中的第5段,信中建议沃克先生向董事会提出上诉。此外,尽管沃克先生将提交给该机构的每一份文件都描述为索赔,并包括金钱索赔,但这两份文件都是对终止合同的最终决定的挑战。沃克先生向该机构提交的索赔不能被委员会考虑,除非且直到违约的基本终止被推翻。

CBCA的结论是,“沃克先生未能在规定的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使他的申请不合时宜,使董事会没有管辖权审理案件。”CBCA以管辖权不足为由驳回了上诉。

当承包商收到合同官员的最终决定时,试图说服合同官员改变主意,而不是向适当的合同上诉委员会(或联邦索赔法院)提出上诉是很有诱惑力的。但是,尽管试图与承包官员讨论最终决定并没有什么不妥或错误,但这样的讨论——包括像沃克先生提出的“上诉”——并不能阻止正式上诉的时钟滴答滴答。

留下回复

你的电邮地址将不会公布。必填字段已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