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A OHA:承包商必须被允许竞争隶属关系

如果你曾经收到过交通罚单,你知道这张罚单通常会给你两个选择:交罚款(基本上是认罪),或者出庭对罚单进行抗辩。第二种选择是可行的,因为在我们的民主制度下,被指控做错事的公民——即使是轻微的交通违规——都有权对指控提出异议。

对于SBA规模的抗议也是如此。根据SBA听证会和上诉办公室最近的一项决定,除非承包商有机会对所讨论的隶属关系的特定基础作出答复,否则不能发现承包商隶属于另一家公司。

SBA OHA的决定Magnum Opus Technologies, Inc.的尺寸吸引力, SBA编号。siz - 5372 (2012)涉及军队招募医疗服务提供者Magnum Opus Technologies, Inc.提交了一份要约。

Magnum Opus毕业于8(a)课程。在8(a)项目中,Magnum Opus与Sterling Medical Associates, Inc.建立了导师-门徒关系。作为合资企业,这两家公司总共赢得了10份合同。上一次获奖是在2007年。

在Magnum Opus被指定为明显成功的要约方后,一个竞争对手提出了SBA规模抗议。竞争对手声称,Magnum Opus凭借共同管理和新组织的关注规则隶属于斯特林。SBA地区办公室向Magnum Opus转发了SBA尺寸抗议,Magnum Opus根据共同管理和新组织的关注规则回应了从属关系的指控。

在收到Magnum Opus的回复后,SBA地区办公室发现Magnum Opus和Sterling违反了所谓的“三进二出”规则,该规则规定,合资企业在两年内不得授予超过三个合同。根据SBA地区办公室的说法,由于Magnum Opus和Sterling违反了三合一规则,他们无权获得导师-门徒“盾牌”的保护,不受隶属关系的影响。SBA地区办公室发布了一份大小决定,发现Magnum Opus和Sterling关联。

Magnum Opus向SBA OHA提交了SBA规模上诉,在一定程度上声称,SBA地区办事处在违反“三进二”规则的基础上发现隶属关系是不公平和不恰当的。Magnum Opus辩称,该公司从未收到关于“三入二”规则存在争议的通知,也没有机会解释为什么根据该规则,它不应被视为隶属于斯特林。

SBA OHA同意与Magnum Opus合作。SBA OHA指出,“SBA规定允许地区办事处调查抗议者具体提出的问题以外的问题。”然而,“在发现抗议活动中没有的小问题之前,地区办事处必须向被抗议的问题发出任何焦点变化的通知,并要求作出回应。”SBA OHA解释说,“这些预防措施对于确保被抗议的关注点可以对保护他们利益的新问题做出回应,从而为被抗议的关注点提供正当程序是必不可少的。”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Magnum Opus从未被告知三入二的规则存在问题,也没有机会回应SBA地区办公室的担忧,SBA地区办公室无权发现Magnum Opus与Sterling有关联。SBA OHA撤销了地区办事处的规模决定,并将案件发回进一步审理。

Magnum Opus科技公司SBA规模上诉裁决表明,公平竞争在SBA规模抗议过程中与在任何其他法律环境中一样重要。在一家小企业被发现隶属于另一家公司之前,它必须被告知有争议的隶属关系的基础,并有机会做出回应。

Magnum Opus科技公司该决定还值得注意的是SBA OHA对三合一规则的坚持。敬请期待:我将在明天的一篇文章中讨论这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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