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O称,BPA获奖者不能挑战其他获奖者

要向GAO提出可行的投标抗议,抗议者必须是“利益相关方”。直觉可能会说,在一个多重奖励机制下,比如一揽子购买协议下的受奖人应该能够抗议其他受奖人,对吧?

美国政府问责局最近的看法与此相反。

Al Qabandi联合公司,W.L.L., B-415353.8(2018年12月11日)在美国,Al Qabandi对美国陆军装备司令部授予的BPA表示抗议。

最初的RFP要求授予多达8个固定价格的bpa,用于在约旦、科威特、卡塔尔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提供非战术车辆(“NTV”)租赁和维护服务。该RFP不保证受奖者将获得任务订单奖励或任何数量的最低订单。RFP还包括允许在其他国家增加承包商或服务的语言。

2018年10月1日,Al Qabandi成为八家获得NTV服务BPA的公司之一。

10月12日,阿联酋的TYD服务和汽车租赁公司提交了一份机构级别的抗议,挑战该机构对其RFP技术提案的评估。这次抗议,以及陆军随后对TYD的重新评估,导致陆军向TYD颁发了第九份BPA奖。

Al Qabandi再次出现在现场,从两个方面抗议TYD的判决。首先,Al Qabandi认为这个额外的奖励与RFP中详细描述的最初最多8个奖励不一致。其次,Al Qabandi认为,加入TYD将“使[Al Qabandi]面临意想不到的额外竞争,因此降低了[e]成功获得任务订单的可能性。”

在政府问责局,抗议只能由“利益相关方”提出。4 C.F.R.§21.1(a)声明“有利害关系的一方可以对招标提出抗议……”4 C.F.R.§21.0(a)(1)将“利害关系方”定义为“实际或潜在的投标人或要约人,其直接经济利益将受到裁决的影响……”

有人可能会认为,根据这一定义,BPA获奖者将成为抗议其他获奖者的“利益相关者”。毕竟,正如Al Qabandi所主张的,BPA池越大,每个获奖者赢得订单的机会就越小。

然而,在这里,GAO认为Al Qabandi不是一个利益相关者。

GAO表示,“根据定义,像Al Qabandi这样的获奖者不能是在同一招标下授予的另一个BPA的实际或潜在要约人。”这是因为“已经获得BPA的承包商不能再获得额外的BPA”。因此,虽然在陆军授予他们工作之前,Al Qabandi本可以找到一个实际或潜在的出价者,但颁奖活动取消了这一指定。

GAO还反驳了Al Qabandi的说法,即通过发布第九份BPA,陆军将Al Qabandi置于额外的竞争中。一个原因是“RFP规定BPA的授予不能保证任务订单的授予……”

美国政府问责局还发现,“Al Qabandi关于(额外的BPA将)增加未来订单竞争的具体抱怨毫无道理。”GAO甚至表示,Al Qabandi声称陆军应该仅限于RFP中所设想的8个原始bpa,这是为了获得“更严格的,而不是更开放的政府需求竞争”。在这里,GAO发现Al Qabandi声称第九次BPA将通过额外的竞争影响Al Qabandi的经济利益“毫无根据”。

这个案例表明,GAO不太可能允许BPA获奖者抗议其他获奖者,即使更大的BPA池可能会降低抗议者获得订单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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