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O-SP4修正案7 -小型企业团队安排的重大变化

CIO-SP4提案将于2021年8月3日到期。目前,美国政府问责局已收到七份投标抗议文件。这些修正案正在迅速出台。第六条修正案于2021年7月9日生效,10天后又有了另一条新修正案。以下是修正案7的一些主要变化。

总的来说,似乎是CIO-SP4修正案7先射击,然后再尝试瞄准。以下是它似乎没有达到目标的一些领域。

部分L.3.7.3.第L.3.7.3节,即《要约人须知》一节,有一些重大变化。主-次团队9.601 (2)在小型企业类别以前不需要提交任何额外的文件。这项最新的修正案现在要求那些根据本节成立的cta寻求小企业奖励的人提交一份根据本节要求的书面协议副本52.207到6——通常被称为合作协议——以及它的提案。

部分L.5.2.转到L.5.2节,对自记分工作表进行了全面修订。在FAR 9.601(2)中,工作表似乎限制了主-副团队的使用,只在某些特定的部分进行选择。根据FAR 9.601(1),限制不扩展到合资企业安排。小企业似乎可以提交两种类型cta的合作伙伴或成员的经验、能力、业务系统和认证。值得注意的是,小企业奖励现在已经吞噬了所有的小企业项目,我怀疑这是为了使要求更加统一。

部分M.1.1.第M.1.1节增加了以下语言:“对于小型企业奖,政府将只考虑如果要约方包括条款52.207-6(a)中定义的小型企业分包商拟议团队,则根据FAR 9.601(2)定义的CTA的成员进行评估。”

第M.1.1节现在还要求主-次cta提交确定其关系的协议(即合作协议)的完整副本。与之前的修正案相比,这是一个巨大的变化,之前的修正案只要求合资企业满足这一要求(通过提交合资企业协议)。

那么这一切意味着什么呢?这就像一个经典的情景喜剧叙事,在一集的开头,我们发现主角处于一个危险的位置,叙述者说,“我敢打赌你想知道我是如何在这里结束的。”

有趣的是,新语言允许小企业在小类别以外的领域竞争,并指出小企业限制不适用于这种情况。此外,修正案7现在在自评分工作表指导中增加了L.5.2和L.3.7的参考。从表面上看,这意味着在确定经验是否适用时将这两个部分结合起来。

这就是事情开始变得令人沮丧的地方。以前,小型企业可以在9.601(2)下组成主-子团队,并将大型企业作为团队合作伙伴。最新的修正案似乎将CTA成员在本节下的考虑限制为小公司只能转包,大公司不行.这让许多提议的团队(包括一个大公司)失去了头绪。修正案仍然允许大型企业成为合资企业团队的一部分,但不能以分包商的身份获得信贷。

这种语言是一个巨大的转变。在这个后期阶段取消大型商业分包商的考虑令人难以置信。那些原本可以与大型商业导师达成mentor-protégé协议的出价者,如今已被拒之门外。在新的提案截止日期之前,没有足够的时间获得批准的mentor-protégé关系。我怀疑我们会有很多投标抗议仅在这一节,因为它似乎不合理地限制竞争。

此外,大企业也无法逃脱第七修正案的惩罚。在M.4中,政府现在只考虑FAR 9.601(2) cta下的主要子团队。因素1现在显然只考虑主承包商的能力,而不评估分包商的能力。对于那些与分包商达成这些协议以满足因素1的人来说,你现在不走运了。

显而易见的是,对于小型企业,M.4在评估因素中有一个关键性的遗漏。M.4声明:“政府将考虑所有cta成员提供的符合13 CFR 125和L.3.7的信息。”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包括第7号修正案对L.5.7和M.1.1所作的重大更改。M.4和M.1.1现在似乎提供了关于如何评价提案的相互矛盾的信息。如上所述,修正案中的另一种措辞似乎禁止使用大型分包商的能力进行评价。虽然我怀疑会有另一个修正案来解决这个问题,但在那之前,我们只剩下这个明显的区别。

我们怀疑这不会是我们最后一次听到CIO-SP4的修订和推迟。这次采购备受期待,这是有充分理由的。然而,椒盐卷饼逻辑似乎推动了这些修改,把芥末(或玉米片奶酪,或你所选择的蘸料)放在了CIO-SP4的衬衫上。虽然我们知道幕后工作人员正在努力工作,而且这些不一致几乎肯定是无意的,但行业的压力正在增加。

当在发布之后对评估标准做出重大更改时,它会使整个过程受挫并受到损害。对于大型企业来说,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生存可能只是一种烦恼。对于小企业来说,明确的指导方针和评估标准意味着成功与失败的区别。

由于抗议悬而未决,我们怀疑还会有更多抗议,也许最好的做法是让CIO-SP4后退一步。很明显,它还没有准备好进入黄金时段,而且涉及数十亿美元,即使是最小的缺陷也会被挑出来。重新参与行业是必要的,从一开始就有明确的指导方针,让企业为这个改变生活的商业机会做好充分的准备。希望我们能尽快得到一些额外的指导。在那之前,小企业要花更多的时间(可能还有法律费用)来解决这些变化,这增加了压力和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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