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问责局进行了价格现实主义分析并误导了抗议者

除非固定价格合同的招标书规定,代理机构可以进行价格现实主义分析,否则它不能。即便如此,中介机构有时在进行这种分析时,并没有提醒潜在的出价方这种可能性。

然而,如果他们这样做了,抗议的土壤就肥沃了。

这个问题最近出现在Shearwater任务支持有限责任公司, B-416717(2018年11月20日).在那里,海军在加利福尼亚州埃尔森特罗的海军航空设施发布了一份基地运营支持服务的招标。该招标计划授予一份固定价格合同。

征集书规定,将在考虑价格和各种非价格因素的最优价值权衡基础上对要约进行评估。在价格方面,招标指示要约人提出不同附录行项目编号的价格,每个项目编号对应承包商将提供的服务。招标书称,将对每个出价方的总价进行评估,“以确保价格公平合理”,但没有说明该机构将进行价格现实评估。

在收到初步提案后,该机构与出价方进行了讨论。在讨论过程中,该机构告知Shearwater,其中一些报价似乎低得不合理,而另一些似乎高得不合理。其结果是,Shearwater提高了该机构认为过低的价格,降低了该机构认为过高的价格。

在要约人提交了最终提案修订(FPR)后,该机构再次通知Shearwater,一些报价过低,另一些价格过高。因此,Shearwater提交了第二份FPR,再次提高了一些价格,降低了一些价格。

最终,该机构发现,Shearwater的提案与受奖方的提案“在所有技术因素上基本相同”。但获奖者的提案价格较低,使获奖者的提案对该机构来说是最有价值的。

在GAO, Shearwater辩称,该机构进行了不恰当的价格现实主义分析,导致该机构质疑Shearwater的价格过低。在回应与该机构的讨论时,Shearwater指出,它提高了某些价格,最终使其提议的价格高于中标者的价格。

另一方面,该机构辩称,招标不允许进行价格现实主义分析,而且它没有进行价格现实主义分析。

但GAO发现情况并非如此,并指出该机构显然混淆了价格现实主义分析(,即要约人的价格过低)及价格合理性分析(即。,要约人的价格太高)。

因此,同一时期的价格评估记录显示,该机构发现Shearwater对某些附件的建议价格“低得不合理”,因为该机构担心低价是“不现实的”,“可能会增加绩效风险”或表明“对RFP要求固有的缺乏理解”。这些都是价格现实主义评估的标志。事实上,我们的办公室反复发现,对价格是否低得不切实际的分析,即它们可能表明缺乏对技术要求的理解,并可能导致提案被否决——正如SSEB报告所述——构成了价格现实主义评估。

相比之下……价格合理性评估是看价格是否过高,而不是过低. . . .根据RFP的条款,Shearwater的低价因此不应引起任何合理性问题. . . .因此,该机构在进行价格现实主义分析时犯了错误,并得出结论,Shearwater对某些附件的建议价格“低得不合理”。

GAO还发现,该机构凭借其价格现实主义分析在讨论中误导了Shearwater,其误导性讨论造成了偏见:

考虑到要约人在五个非价格因素上的评级相同,以及来源选择机构的结论,即评级相同的提案实际上在技术上是平等的,较低的价格可能会让Shearwater公司进入竞标名单。由于记录显示,Shearwater的定价是直接回应该机构的讨论问题——这些问题基于不恰当的价格现实主义分析——我们得出结论,Shearwater受到了竞争偏见的误导。因此,我们支持Shearwater的抗议。

对于固定价格合同,代理机构通常会在某种程度上进行价格合理性分析。但是,为了进行价格现实主义分析,代理机构必须在招标中预先警告潜在的出价者。因此,如果一家机构对你的提案进行了出乎意料的价格现实主义分析,并导致了你的偏见,GAO很可能会接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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