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R和DFARS对“分包合同”有27个不同的定义

根据采办改革小组的说法,FAR和DFARS对“分包合同”一词有27个不同的定义。

在其第一份报告,第809条面板敦促政策制定者采用“分包合同”一词的统一定义,以及“分包商”的共同定义,该术语在FAR和DFARS中有21个不同的定义。

第809条小组是由国会在2016年国防授权法案中设立的,其任务是建议简化和改进国防采办过程的方法。该小组打算发布一份三卷本的系列报告,讨论改进和改革国防部采办的潜在途径。该小组于1月31日发表了第一份报告。

这份642页的报告充满了有趣的信息,包括国防部小企业合同授予自2011财年以来急剧下降的事实我本周早些时候写过.但该报告也包括了其他一些可能不为人知的重要内容,比如需要对成为分包商或授予分包合同的含义进行共同定义。

专家组写道:“FAR目前定义了这一术语合同这是一个在FAR和dars中广泛使用的重要术语。”然而,“FAR和DFARS都没有定义这个术语分包合同,这是FAR和dars中使用的另一个术语。”同样,“分包商”一词也经常使用,但没有共同的定义。

专家组表示,根据现行法规,这两个术语都有“多种定义”:

对FAR和DFARS的搜索得出了27个不同的术语定义分包合同.这些定义中有17个基本相同,只有微小的差异。其他10个都是独一无二的,但也有许多相同的共同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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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和DFARS的搜索还产生了21种不同的定义分包商.这些定义中大多数都有共同的要素,有助于起草一个单一的共同定义。有几处有一个独特的元素,需要一个住宿。

小组建议对“分包合同”和“分包商”采用共同定义,并提出了可以采用的定义建议。

小组对这一术语的讨论是一份非常大的报告中非常小的一部分。但这引起了我的共鸣,因为客户多次问我,某个特定的安排是否构成“分包合同”,或者某个特定的公司是否有资格成为“分包商”。

这让我抓狂(是的,这是官方法律术语),我不得不回答“视情况而定”。而且,作为一个政策问题,在某些情况下将协议视为分包合同,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将其视为另一种东西,几乎没有什么意义。一套规定用超过20种不同的方式来定义相同的条款,这是一种不必要的复杂性,使公司——尤其是小企业——从一开始就不愿意参与政府合同。

第809节小组的报告将受到严格审查,其中的一些建议可能会受到政府承包社区各个部分的强烈反对。但我希望几乎所有人都能理解“分包合同”和“分包商”等重要术语的通用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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