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O经理不是SBA隶属制度下的“关键员工”

根据SBA听证会和上诉办公室的说法,项目管理办公室经理不是SBA隶属关系条例定义内的“关键员工”。

在最近的规模上诉裁决中,OHA发现,一家小企业的首席执行官担任另一家公司的PMO经理这一事实,并不会导致两家公司之间的隶属关系,因为相关个人无法通过他的PMO经理角色控制第二家公司。

OHA的决定INV技术公司的规模吸引力, SBA编号。siz - 5818 (2017)涉及俄克拉荷马城航空后勤综合设施的空军培训服务和支持的招标。该招标是作为NAICS代码611430(专业和管理发展培训)下的小型企业发布的,相应的规模标准为1100万美元。

在评估提案后,美国空军宣布INV技术公司是明显的受奖方。一个不成功的要约人提出SBA规模抗议,挑战INV的小企业地位。

SBA地区办公室确定,INV的所有者兼总裁Chandan Jhunjhunwala也曾担任SNAP, Inc.的项目管理办公室经理。INV和SNAP还存在其他关系,包括两家公司之间发布的一些分包合同。

SBA地区办公室发布了一份规模决定,发现INV和SNAP是附属的。在隶属关系的原因中,SBA地区办公室发现Jhunjhunwala先生是SNAP的关键员工,这意味着INV和SNAP拥有共同的控制权。与SNAP的关系导致INV没有资格获得空军合同。

INV向OHA提出规模上诉,声称SBA地区办公室的决定是错误的。INV的理由之一是,Jhunjhunwala不是SNAP的“关键员工”,无法控制该公司。

OHA解释说,根据SBA的附属规定,“试金石问题是控制。两个关注点之间的连接不一定会引起从属关系。必须有一种控制的元素。”

OHA指出,虽然可以发现"关键员工"控制一家公司,但"关键员工是指由于其在公司中的职位,对公司的运营或管理具有关键影响的人。"“没有雇佣、解雇或签订合同的权力的员工不太可能成为关键员工。”相反,“对企业日常运营的控制至关重要的员工是关键员工。”

在这种情况下,INV“由Jhunjhunwala先生拥有并完全控制”。然而,“记录并不支持这样的结论,即(Jhunjhunwala先生)可以同时控制(INV)和SNAP。”

OHA继续说:

在这里,记录中没有证据表明地区办事处考虑了Jhunjhunwala先生在SNAP的角色、职责或权力。相反,认定他是关键员工似乎仅仅是基于他的头衔。此外,记录也不支持他是关键员工。根据他的简历,他提供PMO支持,但没有迹象表明他有权雇用和解雇,签订合同,或以其他方式控制SNAP的整体运营。

OHA批准了INV的规模上诉,并推翻了SBA地区办事处的规模决定。

SBA从属关系规则看起来可能令人困惑和复杂。但在一个方面,它们很简单:隶属关系开启了共同控制。尽管在SBA隶属关系规则的意义下,“关键员工”可以控制公司,但该员工必须对公司的日常运营具有关键影响。当一个员工不行使这样的影响力时,他或她就不会被发现控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