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问责局确认,弱点不能不平等分配

正如政府问责局所言,不平等的评估可能会让一个机构陷入困境,并迫使其重新评估之前.但是,由于机构在评估中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你如何知道什么是不平等的评估?

政府问责局的一些意见可能会让你想知道底线在哪里,但政府问责局最近的一项决定提供了一个简单易懂的例子,涉及要求在某些规定下培训人员。在这种情况下,GAO认为,该机构因抗议者遗漏了对适用于其培训计划的某些规定的讨论而指出其弱点,而未能指出几名获奖者的弱点,这些获奖者的提案也遗漏了这一讨论。

环球系统公司, B-414090.13 (2017.12.22)美国政府问责局审查了根据联邦供应计划向多个受奖者颁发的RFQ。该询价是为财政部、财政服务局提供私人债务催收服务。

评价标准和权重分别为:(1)技术方法(25%);(2)管理方式和组织结构(管理方式)(25%);(3)质量控制方法(20%);(4)过往业绩(25%);(5)利用小企业(5%)。在质量控制方面,该提案在一定程度上必须概述一个培训计划,以显示“如何就适用的法律、法规、程序和局的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环球系统公司的报价存在缺陷和弱点,在质量控制因素方面被评为较差。该机构指出了一个弱点,“因为TSI的报价没有解决HIPAA和TOP(财政部抵消计划)规定,在解决法律法规和局要求的培训方面。”

TSI向GAO提出了投标抗议,质疑该机构的评估。

根据政府问责局的先例,“平等竞争是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缔约机构必须平等对待所有要约人或卖主;它必须根据共同的要求和评估标准公正地评估出价。”

GAO指出,几家受奖企业的报价“没有解决HIPAA和TOP法规的问题,他们的报价没有被质量控制因素评估为缺陷。”因此,GAO认为,“该局对TSI提案的评估与对四名获奖者报价的评估是不平等的。”

政府问责局基于不平等的评估维持了抗议,并建议重新评估提案。

这一决定强化了GAO将基于对弱点的不平等评估而提出抗议。因为在外部律师能够根据保护令审查来源选择文件之前,不平等的评估可能不会变得明显(这就是这里发生的情况),抗议者可能无法在其最初的抗议文件中提出不平等待遇的指控。但是一旦机构报告出来,如果有一两个不平等评价的例子,就可能构成补充抗议的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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