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合资企业的投标

一家8(a)合资企业未能获得SBA对其合资协议附录的批准,而缺乏SBA的批准使合资企业失去了8(a)合同。

altiiq - banner合资企业b - 412952et al。(2016年7月15日)在美国,政府问责局对一家8(a)合资企业的获奖资格提出了抗议,该合资企业此前没有寻求(或获得)SBA批准其合资协议的附录。

在大局层面,SBA的8(a)业务发展计划条例包含严格的要求,8(a)实体在与另一个实体合资前必须满足8(a)合同。例如,8(a)合资企业必须有一份详细的合资协议,其中除其他事项外,规定了合资企业的具体目的(通常与具体招标的履行有关)。如果合资企业试图修改其合资协议(甚至允许履行另一个8(a)合同),条例要求SBA事先批准任何此类修改或增编。13 C.F.R.§124.513(e)

Alutiiq-Banner是NASA 8(a)预留招标,旨在为人力资源和专业服务发布单奖IDIQ合同。2016年3月底,GAP解决方案公司和CTR管理集团的合资企业CTRM-GAPSI JV, LLC(“CGJV”)被指定为合同授予人。作为该奖项的一部分,合同官员作出了责任确定,其中包括一封来自SBA的未注明日期的信件,声明“CTRMG/GAPSI合资企业”是招标下合格的8(a)合资企业。

Alutiiq-Banner合资公司以各种理由抗议这一评估和奖励决定,包括CGJV不是一个合格的实体,因此不应该获得奖励。

根据Alutiiq-Banner, CTRM-/GAPSI JV(提交提案的实体)和CTRM-GAPSI JV, LLC(受奖人)是不同的实体。获奖实体直到2016年4月才为合资企业提交正式公司注册;然而,NASA在一个月前完成了评估并授予了奖项。因为CGJV直到该奖项,它不是提交提案的公司-它是一个新创建的和法律上独特的实体,没有被SBA批准这个8(a)奖。

作为回应,NASA认为Alutiiq-Banner的论点是小题大做。也就是说,美国宇航局表示,抗议对获奖者的名字提出了质疑,任何差异都是“微不足道的文书问题”。由于NASA确定了准备提案的实体,并以相同的DUNS编号和CAGE代码授予合同,因此“获奖者的身份没有实质性的疑问”。

政府问责局征求了SBA的意见,以确定受奖方是否与SBA批准授予合资企业的实体不同。根据小企业管理局的说法,他们是同一家公司。但显然,SBA对CGJV合资协议的批准(合同官员据此认定CGJV为责任实体)已经过时;它与允许CGJV在此特定招标下执行的附录无关。因此,SBA表示,CGJV未能获得其合资协议附录的批准违反了SBA的规定。因此,SBA表示,它将撤销对CGJV的授予资格的批准,并建议终止该奖项。

作为对SBA建议的回应,CGJV和NASA都要求GAO保留对Alutiiq-Banner抗议的决定,等待CGJV的合资协议附录获得批准。政府问责局拒绝这样做,并指出它有法定义务这样做决定在100天内抗议。

GAO支持Alutiiq-Banner的抗议,同意SBA关于授予CGJV的裁决是不恰当的。它写道:

[T]在这里似乎没有重大争议,CGJV没有按照8(a)计划的要求寻求该奖项的批准,SBA也没有批准该奖项的依据-这两项都是SBA规定的授予合资企业预留合同的先决条件。

因此,GAO建议终止对CGJV的奖励,并作为NASA重新评估的一部分,NASA和SBA在做出奖励决定之前确认选定的获奖者是合格的参与者。

一个常见的误解是,8(a)个合资企业是“一般”批准的,也就是说,一旦SBA批准了一个合资企业的合同,该合资企业“是8(a)”,并且可以在没有SBA批准的情况下继续执行其他8(a)个合同。不是这样的。作为Alutiiq横幅说明,8(a)合资企业必须获得SBA单独的批准每一个8(a)其希望签订的合同。如果得不到批准,合资企业可能会失去合同,这是中广合资惨痛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