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A反对五年小企业规模期限

小企业跑道延伸法案,本周早些时候签署成为法律,将基于收入的NAICS代码下小企业规模的计算从三年平均值改为五年平均值。

新法律在政府承包社区引发了大量讨论一些评论员指出并不是所有的小企业都会受益.但是sba——负责执行新法律的机构——对此有何看法?

嗯,根据今年早些时候发表的评论,SBA认为五年期是个坏主意。

4月27日,小企业管理局发布了一份修订后的白皮书,解释了它如何建立、审查和修改小企业规模标准。在联邦公报评论伴随着发布通知,SBA解决了公众寻求对大小规则进行各种更改的几项要求。

除其他事项外,小企业管理局拒绝了以利润或净值而不是年度收入来确定小企业地位的要求。SBA还拒绝将建筑规模标准从以收入为基础改为以员工为基础。

然后,SBA提出了用五年平均成绩取代三年平均成绩的要求:

以五年为单位计算平均年收益。[一位评论人士]建议计算前五年的年平均收入,而不是三年。该评论人士指出,这将使小型企业在进入全面和公开竞争之前计划和增加产能,并提供较长时间从小型企业地位过渡到其他小型企业地位。此外,在一到两年的时间里暂时大幅增加收入的小企业不会失去他们的小企业地位。

SBA的回应:SBA不接受此评论。小企业管理局认为,计算三年的平均年收入可以改善由于经济状况变化而造成的收入波动。小企业管理局认为,三年应该合理地平衡收入波动的问题和即将超过规模标准的公司的整体能力。将平均期限延长至5年将允许企业在某些年份大大超过规模标准,但仍有资格获得联邦援助,这可能会牺牲其他较小的企业的利益。这样的改变更有可能使成功的小企业毕业生受益,因为他们可以延长他们的小企业身份,从而减少目前定义的小企业的机会。

这是一个奇怪的回应,因为当时的法规要求SBA使用三年的期限。SBA本可以简单地说“我们没有权力做出这种改变”,然后就这样吧。相反,小企业管理局利用这个机会对建议的优点进行了权衡。也许SBA是在传达它对即将到来的跑道扩建法案的立场,该法案几个月后在众议院提出。

也许自4月份以来,SBA的立场已经发生了变化,但也可能没有。不管怎样,SBA现在被要求实施它在今年早些时候拒绝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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