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制造商规则适用于无论NAICS代码,法院规则

非制造商规则仅适用于使用制造NAICS代码指定预留请求时,对吗?不了。

联邦索赔法院最近的一个案件有效地使SBA限制非制造商规则适用于供应采购的规定无效。相反,法院认为,《小企业法》要求非制造商规则适用于政府购买制造品的任何时候——无论分配给采购的NAICS代码是什么。

法院的决定罗泰克医疗保健公司诉美国, 14-502C (2014)涉及退伍军人事务部为退伍军人及其受益人采购家庭氧气供应和相关服务。招标书中写道:“承包商必须‘提供、安装和维修氧气设备,以分配氧气和供应品。承包商采购的设备包括各种各样的项目,包括固定式和便携式氧气系统、阀门、医用压缩空气、钢瓶和容器、压缩机、便携式吸入机、呼吸机和消耗品,如加湿器、蒸馏水、氧气管、面罩、电路和相关安全装置。

退伍军人事务部发布了这一请求,作为一个小型企业的搁置。VA以NAICS代码(家庭健康设备)指定招标。NAICS代码532291不是制成品NAICS代码。

Rotech Healthcare, Inc.向法院提交了裁决前投标抗议。Rotech认为,尽管缺乏制造NAICS代码,但招标下的要约方必须遵守非制造商规则。Rotech辩称,该招标存在缺陷,因为它没有为VA提供任何机制来确定要约方是否遵守非制造商规则。

非制造商规则是在《小企业法》中确立的。法定的非制造商规则规定,小型企业可以就采购其未制造的制成品或其他用品的招标提交投标,条件之一是该企业“表示它将供应国内小型企业制造商或加工商的产品,除非该要求获得豁免”。该法规并不限制规则适用于特定NAICS代码指定的采购。

SBA具有解释非制造商规则和采用法规以实施法定要求的主要权力。2006年,SBA通过了一项规定,规定非制造商规则“仅适用于已分配制造或供应NAICS代码的采购”。根据该规定,NMR“不适用于已被授予服务、建筑或专业贸易NAICS代码的合同。”此外,该规则“仅适用于归类为制造或供应合同的需求的供应部分。”因此,“如果一个需求被归类为服务合同,但也有一个供应组件,那么[NMR]并不适用于合同的供应组件。”

在本案中,Rotech辩称,SBA的规定无效,因为它违反了《小企业法》以及之前的法院判决。法院同意Rotech的意见,认为“磁共振适用于所有涉及供应的合同,无论NAICS代码如何,这是一个明确而明确的法定要求。”由于SBA的规定与法令的简单语言相矛盾,法院拒绝服从SBA的解释。法院的判决对罗泰克有利。

对于投标涉及产品和服务组合的采购的承办商Rotech医疗案例理解非常重要。根据SBA的规定,如果采购没有指定制造NAICS代码,小企业不必担心供应国内小企业的最终产品或满足非制造商规则的其他组成部分。但法院的裁决实际上使SBA的规定无效,要求小型承包商遵守所有搁置的非制造商规则——不管NAICS代码如何。小企业受到了预先警告。

留下回复

你的电邮地址将不会公布。必填字段已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