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问责局:机构合理调整Sub的未证实成本

在成本补偿合同的招标中,要约人的提议成本是不可控的,因为政府要承担承包商的实际和允许发生的成本。政府在作出决定之前,必须考虑拟议的费用是否应向上调整。

美国政府问责局最近的一项投标抗议决定强调,投标方需要对可报销成本的工作进行投标,以确保其拟议的成本是现实的和实际的,包括主要分包商的拟议成本。

GAO的决定MCR联邦有限责任公司b - 411977et al。(2015.11.23)涉及空军招标,根据GSA OASIS小型企业池6 IDIQ合同发布,为其生命周期管理中心提供咨询和援助服务。招标的定价范围很广——各种项目的定价为固定价格、成本加固定费用和成本可报销。一个任务订单将授予提交最低评估成本,技术上可接受的报价的要约人。

提供方被要求为43种确定的劳动力类别提出无负担的直接劳动力价格——本质上是不包括管理费用和管理成本的裸劳动力价格。要约方还被要求提供其拟议成本的摘要,包括“用于制定拟议成本的估算方法和数据来源的概要,以及预测成本的任何假设。”要约人必须提交主要约人和主要分包商的成本信息,在招标中定义的分包商将完成总工作量的10%以上。

征求意见进一步规定,将对成本/价格建议进行合理性(成本或价格是否过高)、现实性(成本是否过低)和平衡性(成本在合同期限内是否大致相等)的评估。作为现实主义分析的一部分,政府将通过调整不现实的提议的直接劳动力费率和间接费率百分比来计算要约方最可能的成本,但不会调整要约方提议的技能组合或小时数。

12家公司提交了计划书。在这12家公司中,有7家在技术上是可以接受的,包括MCR Federal, LLC. MCR提出了两家主要的分包商(他们的名字在政府问责局公布的决定中被删除了)。

在对MCR的成本提案进行评估时,该机构发现,作为主要出价方,MCR提出的23种劳动力类别的成本低于最可能的成本。该机构向上调整了这23个类别的建议直接劳动力价格,以达到政府最可能的劳动力价格。该机构还向上调整了MCR的一个主要分包商提出的8种劳动力类别中的4种,以及另一个主要分包商提出的9种劳动力成本中的8种。关于分包商,该机构在确定拟议的费用没有充分证实后,决定向上调整费率。在MCR的费率调整后,MCR并不是成本最低、技术上可接受的供应商。空军把合同授予了竞争对手。

MCR向GAO提交了一份投标抗议,挑战空军的成本现实评估。MCR声称,在某种程度上,由于其提议的费率是根据薪金调查数据提出的,这些向上调整是不适当的。

GAO认为空军对MCR拟议成本的评估和调整是合理的。它在分析开始时重申,机构必须根据现实情况评估成本可报销合同下的成本,因为在成本可报销合同下,“政府必须向承包商支付其实际和允许的成本”,“要约人提出的合同履行的估计成本被认为是不具有控制意义的。”相反,代理机构必须实事求是地评估要约人提出的成本,并适当地对其进行调整。

根据空军的说法,MCR的一个分包商提出的劳动力价格被调高了,因为分包商没有提交足够的实质性数据来支持其低价格。政府问责局对此表示同意,并发现分包商只提交了一份“关于如何确定为其员工提出的直接费率的一般性讨论。”

一般性的讨论是不够的。招标要求具体的信息和实证性数据——在历史数据(如历史薪酬率)的背景下,出价方需要在其提议中提交这些实证性数据。由于MCR的分包商未能提供任何确凿的数据来证明其低价格的合理性,空军适当地调整了其劳动力价格。MCR的抗议遭到了拒绝。

正如史蒂夫所说最近写的但是,不合理的成本或价格评估仍然是政府问责局成功反对投标的沃土。但MCR联邦提醒要约人,如果要约人或其分包商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明数据,可能会发生成本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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