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冲突:GAO认为承包商的前雇员可以评估提案

承包商的前雇员评估老公司的竞争性提案是否存在利益冲突?根据GAO的说法,不一定。

在美国政府问责局最近做出的一项反对投标的决定中,该机构的技术评估委员会中有一名成员曾在中标方工作过。正如人们所预料的那样,这并没有让获奖者的一个竞争对手特别满意,该竞争对手向GAO提出了投标抗议。美国政府问责局的裁决是:不存在利益冲突。

政府问责局的决定Phacil Inc .), B-406628(2012年7月5日),涉及农业部征求信息技术支持服务。该机构收到了12份报价,其中一份来自现任Vistronix, Inc.。该机构随后宣布Vistronix是成功的出价方。

另外11家竞购方之一的Phacil Inc.向GAO提出了抗议。Phacil在某种程度上认为,该机构技术评估委员会(TEB)的一名评估人员曾是Vistronix的雇员。Phacil争辩说,这个人出现在巴铁上是一种不正当的个人利益冲突。

政府问责局否认了这一抗议。它指出,有关个人在Vistronix只工作了6个月,并且在招聘通知发布前一年多就已经结束了工作。此外,该个人还签署了一份利益冲突声明,声明如果他对评估结果有经济利益,他就不会参加评估。

“记录中没有证据支持抗议者将不公平或有偏见的动机归因于评估人员的审查,”GAO说。“抗议者声称合同官员是出于偏见或恶意,必须有令人信服的证据支持;我们不会根据推断或假设将不公平或有偏见的动机归咎于采购官员。”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评估人员有偏见的情况下,GAO认为不存在利益冲突。

Phacil Inc .)这个案例说明了抗议者要想在政府问责局成功地提出偏见指控,必须达到很高的标准。尽管如此,我希望机构明白,观念也很重要,并且在雇用竞争对手的前雇员来评估委员会时要三思——即使这样做完全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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