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问责局:机构拒绝SBA COC延期

即使SBA自己要求延期,订约代理机构也不需要扣留合同授予,以便SBA有更多时间处理合格证书。

政府问责局最近决定,在SBA仍在确定失去合同的小企业的能力的过程中,一个机构推进奖励是合理的。

N3 Government Solutions, LLC, B-411303.2,(2015年9月9日)涉及国防部,国防威胁减少局征求建议,在DTRA的几个地点提供行政支持服务。为sdvosb预留的招标声明,评估将考虑“要约方在提交提案时保持最高机密设施许可的能力”。

N3政府解决方案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最低的投标,但DTRA取消了它的资格,因为它只有临时最高机密许可,而不是最终许可。DTRA随后将奖项授予竞争对手。

N3对GAO的裁决提出抗议,理由是安全审查的不足是责任因素,即与企业履行合同的能力有关。因此,N3辩称,要求DTRA根据其合格证书将此事提交给SBA。

针对抗议,DTRA告诉GAO,它将采取纠正措施,将问题提交给SBA,以便在COC流程下考虑N3。SBA于2015年5月8日收到COC。

根据SBA的规定,当一个机构向SBA提出关于小企业责任的问题,以考虑颁发COC时,合同官员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或更长时间,如果SBA和合同官员同意)拒绝授予合同。如果在15天的期限内没有颁发COC,并且SBA和合同官员没有同意更长的期限,合同官员将继续向下一个公司授予COC。

DTRA等待了必要的15天,并于6月3日通知SBA,它将继续执行合同和原始受奖人。SBA要求在6月12日之前再延长9天,以审议N3的竞争力。DTRA拒绝了SBA的请求。DTRA随后打电话给原受奖人,告诉其恢复履行合同。6月12日,SBA告诉N3, DTRA拒绝了其延长时间的要求,因此不会采取进一步行动。

N3提出了第二次GAO投标抗议。这一次,N3认为DTRA不合理地拒绝了SBA的延期请求。

在讨论了“15天”规定后,GAO写道,“尽管SBA要求合同官员同意更多时间来考虑颁发COC,但合同官员没有同意这样做。”政府问责局表示,批准此类延期“完全是订约机构内部的自由裁量权”,政府问责局不会审查订约官员拒绝延期的自由裁量权,“除非有证据表明拒绝请求的决定可能受到欺诈或恶意的影响”。

在这里,N3“没有表明,甚至没有声称,SBA未能在15天内完成COC流程,或合同官员决定不延长时间,是由欺诈或恶意造成的。”GAO否认了N3的抗议。

合格证书程序为订约机构认为不负责的小型企业提供了重要的保护。但是N3政府解决方案案例表明,这种保护是有限的。在这里,如果SBA超过了15天的时间框架,即使SBA已经请求延期,该机构也可以继续向下一个公司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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