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回扣法和解花费承包商272万美元

纽约一家承包商同意支付272万美元,以解决其违反《反回扣法》和《虚假申报法》的指控,该指控涉及其在美国环保署(EPA)一处设施的主要合同工作。

根据律政司新闻稿在美国,七森环境服务公司(Sevenson Environmental Services Inc.)从六家分包商那里接受了160多万美元的回扣,然后将这些回扣中的大部分转给了美国环保署。

《反回扣法》和《反回扣法》的实施条款禁止任何人提供、试图提供、索取、接受或试图接受回扣。根据FAR的定义,“回扣”是“直接或间接提供给任何主承包商、主承包商雇员、分包商或分包商雇员的任何金钱、费用、佣金、信贷、礼物、小费、有价值的东西或任何形式的补偿,目的是不恰当地获得或奖励与主合同或与主合同有关的分包合同有关的优惠待遇。”FAR 52.203-7(反回扣程序)中的条款将插入超过简化获取阈值的招标中。

在Sevenson的案件中,政府指控承包商违反了反回扣法案,从六个分包商那里索取和接受回扣,然后根据Sevenson的EPA主合同授予分包合同。据称,七森森将这些回扣的大部分转给了美国环保署,从而导致了《虚假申报法》的指控,从而加剧了其法律问题。

塞文森的和解是一个很好的提醒,像FAR 52.203-7这样的标准的、经常被忽视的FAR条款可以有真正的效力。在解决了回扣指控和相关指控后,Sevenson将少赚近3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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