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NDAA重申GAO投标抗议报告要求

《承包竞争法》问责局被要求向国会发布年度报告,总结持续抗议的“最普遍的理由”,确定政府问责局未能在100天期限内决定抗议的情况,并列出该机构没有遵循政府问责局建议的任何抗议。

2017年国防授权法案在第一个要求上加倍努力:它要求GAO向国会提供一份维持抗议的最常见理由的清单。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国会要要求GAO做它已经被要求做的事情(而且它已经被要求做了)已经做的)?

一种可能的解释是,国会没有得到它想要的信息。也就是说,国会可能希望获得比GAO目前提供的更详细的信息。例如,在它的2016财年年度报告在美国,政府问责局列出的持续抗议的共同理由只有四项:“(1)不合理的技术评估;(2)过去业绩考核不合理;(三)成本或者价格评估不合理的;(4)有缺陷的选择决策。”

像这样的宽泛类别并不能为机构提供太多有用的信息,以改善收购过程。如果GAO能够提供更多的细节,它可能会制定新的规则或程序来改善采购过程。

不过,公平地说,GAO除了提供宽泛的概括之外,它提供任何东西的能力非常有限。每一项抗议都涉及由不同机构发出的不同的招标,具有不同的技术要求、不同的评价标准和不同的来源选择程序。GAO可能比“不合理的技术评估”做得更好,比如“在技术评估中使用未说明的评估标准”。但除此之外,每次征集和评估之间的差异将使总结持续抗议之间的相似之处几乎不可能。

2017年的NDAA是于2016年12月23日签署成为法律.现在,2017年NDAA已经成为美国的法律,看看GAO的2017财年年度报告中包含了哪些额外的信息(如果有的话)将是很有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