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时间睡觉?政府问责局说,短投标窗口是合理的

在政府问责局的决定后,最近床垫采购案中的抗议者将无法安睡。在勇士服务公司, B-417612(2019年8月16日)在美国,政府问责局提醒抗议者,一周是允许投标的合理时间。

在这里,退伍军人事务部邀请承包商为退伍军人事务部南德克萨斯医疗保健系统提供和安装200张新床垫,并拆除旧床垫。今年5月21日,该公司在FBO.gov网站上发布了询价单,投标截止日期为5月28日,仅晚了一周。

抗议者提出了两个理由。首先,它声称“无法在联邦商业机会(FBO)网站上找到招标,因为该机构对采购进行了不当分类。”具体来说,合同官员将询价单归类为NAICS代码下的“医疗、牙科和兽医设备及用品”,而抗议者认为它应该持有NAICS代码。

基于此,GAO提醒抗议者,在某种程度上,它认为应用了错误的NAICS代码,NAICS上诉属于SBA的OHA,而不是GAO。正如之前在这个博客上讨论过的).无论如何,GAO认为订约官员对询价单的分类是恰当的。

其次,抗议者认为一周的时间不足以对RFQ做出回应,而且“VA没有合理地考虑到这一特定采购的复杂性、商业性、可用性和紧迫性。”通常情况下,5.203 (c)要求机构“从发布招标之日起,至少允许30天的响应时间来接收投标或提案。”但这一要求仅适用于招标非商业性项目和合同预计超过简化的取得门槛的情况。

最终,GAO否认了抗议,认为“采购是为了安装和拆除200个床垫,并且不需要提交冗长的技术报价。”更重要的是,GAO认为要求的床垫是“商业项目”,同意VA的说法,床垫是“现成的产品,几乎没有复杂性”。

尽管紧张的周转期可能是一个真正的痛苦,但这一决定为潜在的抗议者提供了重要的提醒,提醒他们GAO的管辖权和投标及时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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