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O抗议:电子邮件必须使用正确的地址

如果有什么比输掉政府问责局的投标抗议更糟糕的话,那就是在技术上输掉政府问责局的抗议。

政府问责局为抗议者提供的众多便利之一是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与抗议有关的文件。但抗议者必须及时将文件提交到政府问责局规定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protests@gao.gov-否则他们的文件将被忽略。一名抗议者经历了惨痛的教训,甚至将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政府问责局律师的个人电子邮件地址,以决定抗议不能替代使用protests@gao.gov

安德罗斯承包公司, B-403117(2010年9月16日)在美国,抗议者Andros Consulting, Inc.向GAO提出了抗议(显然没有聘请律师),向退伍军人事务部(Department of Veterans Affairs)授予竞争对手的奖项提出挑战。退伍军人事务部发表了一份机构报告,为其行为进行了辩护。

根据政府问责局的规定,在收到机构报告后,抗议者有10天时间对该报告提出“评论”,就该机构的论点和该机构可能提供的任何文件提出意见。如果在第10天下午5点30分(美国东部标准时间)之前没有提出异议,政府问责局将驳回抗议。

在评论到期当天,Andros试图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但使用了错误的电子邮件地址,将评论发送给protests@gao.com而不是protests@gao.gov。安德罗斯还将评论发给了处理抗议的美国政府问责局律师,并使用了律师的更正gao.gov电子邮件地址。

尽管美国政府问责局的律师及时收到了这些意见,但这些意见没有及时提交到政府问责局的官方电子邮件地址。美国政府问责局驳回了这一抗议,称这些评论没有及时通过正确的电子邮件地址收到。

抗议者应该非常小心,如果他们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所有与GAO抗议相关的文件,请始终在protests@gao.gov上提交。如果一份文件已经正确地提交给GAO, GAO将在一到两分钟内自动回复,表明文件已经收到。如果没有自动回复,再发一封电子邮件,或者考虑把文件传真给G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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