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没有GAO对美国造币厂采购的抗议

作为财政部的一个分支机构,美国造币厂通常会受到联邦采购法的约束,比如投标抗议。然而,正如一位承包商最近发现的那样,造币厂的某些活动不受许多联邦采购法的约束,包括政府问责局的抗议审查。

简单地说,政府问责局不能决定造币厂采购的投标抗议。

A-Z清洗方案, B-415228(2017年11月6日),涉及为造币厂位于加州旧金山的设施采购清洁服务。A-Z清洁公司被认为是一个不成功的收购者。接到通知后,a - z清洁公司向GAO提出抗议,挑战造币厂的最佳价值权衡决定。

造币厂驳回了抗议,理由是政府问责局没有审理此案的管辖权。造币厂的论点是基于《合同竞争法》(“CICA”)和针对造币厂活动的具体法规之间的相互作用。

根据亚信协议,政府问责局有权决定“提交的抗议……由利益相关方负责。”看到31 U.S.C.§3553(a).抗议是“利益相关方对……提出的书面反对”。[a]联邦机构对财产或服务采购合同报价的征求或其他要求。”31 U.S.C.§3551(1)(a).联邦机构被定义为“行政机构”。40 U.S.C.§102(5).这一系列法规的意思是,政府问责局通常有管辖权决定对行政分支机构进行的采购的抗议。

造币局作为财政部的一个分支机构,是一个执行机构。因此,政府问责局应该对其采购决定提出抗议。然而,一项单独的法规使事情变得复杂。

1996年,国会明确豁免了铸币厂的业务和项目采购。根据31 U.S.C.§5136“有关采购或公共合同的法律规定不适用于为实施造币厂项目和业务所需的货物或服务的采购。”该法规还定义了Mint的操作和程序如下:

(一)有关铸币、钱币的生产、管理、分配、销售、购买、销售和管理,以及对铸币厂资产和由铸币厂保管的非铸币厂资产的保护和保障,以及[铸币厂公共企业基金]的活动及其所使用的资产;(2)包括资本、人员工资和报酬,与经营、营销、分销、促销、广告、官方接待和代理有关的职能,设备的购置或更换,设施的翻新或现代化,以及新建筑物的建造或购置[。]

所有清洁,造币厂辩称,其订购的保洁服务是造币厂“与业务有关的职能”;因此,此类服务的采购不属于采购法(包括《反垄断法》),因此不在GAO的管辖范围之内。

政府问责局同意铸币局的说法。在浏览了上述法规后,政府问责局表示:

由于立法规定联邦采购法律法规不适用于实施造币厂业务和计划所必需的货物或服务的采购,而且这些业务和计划的定义足够宽泛,基本上涵盖了造币厂的所有活动,因此我们得出结论,造币厂不受亚信条款的约束。此外,由于我们办公室的投标抗议管辖权来自亚信,我们必须得出结论,铸币局不受该管辖权的管辖。

政府问责局进一步解释说,它关于铸币局的结论与之前关于普雷西迪奥信托基金和美国邮政服务的决定是一致的,这两家公司都享有类似的豁免。因此,政府问责局驳回了抗议。

GAO的决定是什么所有清洁意味着薄荷竞标者?显然,政府问责局认为,它没有权力决定几乎任何投标抗议造币厂采购。(如上所述,虽然法规对禁令的范围可能不是100%明确,但GAO认为,管辖权禁令适用于“基本上所有”造币厂的活动)。联邦索赔法院可能仍是一个选择;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承包商都有兴趣对政府进行全面的法庭诉讼。简单地说,对于竞标Mint工作的承包商来说,潜在的抗议选择比正常情况要小得多。

关于这篇文章有什么问题吗?或者在政府合同法律问题上需要帮助?电子邮件我们或者给我们打电话785-200-8919

寻找最新的政府合同法律新闻?注册我们的免费每月通讯,然后跟我们走LinkedIn推特而且脸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