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A建议修改8(a)合同采购流程

上周,SBA拟议的重大变化因为它的一些小企业法规,特别是那些在8(a)计划。这篇博客文章是我们对拟议修正案的报道的第2部分(参见第1部分)在这里),并将涵盖SBA对8(a)份合约采购程序的可能更改。

首先,SBA提议取消机构为SBA接受8(a)计划提供工作的要求,然后再将其作为8(a)预留项目竞争。目前,13 C.F.R.§124.504(b)要求机构在这样做之前获得SBA的正式批准,以发布(8)(a)搁置的招标。如果该机构在批准前征求合同作为8(a)预留,SBA可以追溯性地接受合同作为8(a)计划的一部分,“但前提是采购活动同意使用适当的竞争性8(a)程序解决要求。”

不出所料,SBA已经确定,这一过程“可能会严重影响一个机构的采购战略,不适当地推迟合同的授予。”因此,SBA计划改变其规则,允许SBA在“采购机构清楚地将某项要求确定为竞争性采购,且公众完全理解该要求仅限符合条件的参与者”的情况下,“无论何时发生”接受某项要求。

接下来,SBA打算提供一些新的定义,或澄清现有的定义。特别是,SBA提议的规则包括了“后续需求或合同”的新定义。根据该规则,“确定某一特定采购是否为后续采购”包括三个考虑因素:

  1. 工作范围是否发生重大变化,需要有意义的不同类型的工作或不同的能力;
  2. 要求的规模或价值是否发生了至少25%的变化;而且
  3. 需求的最终用户是否已经改变。

SBA解释说,如果一项采购至少满足其中一项,“它可能被认为是一项新要求”,但如果它不满足任何要求,“它被认为是后续要求”。然而,SBA警告说,25%的规则“不能严格适用于所有情况。”

此外,SBA还就是否应将其“长期政策”纳入过桥合同征求意见。桥接契约的用法并没有很好地定义(正如我们所讨论的那样)在这里),但SBA表示,“是否考虑过桥合同是根据有关采购事实逐案决定的。”根据收到的意见,SBA可能会修改其拟议的规则,以涵盖过桥合同。

此外,SBA试图澄清其关于释放8(a)计划后续采购的规则。SBA引用了几次GAO的抗议,解释说“一些机构试图从8(a)计划中删除后续采购,并通过非8(a)多个奖励合同(mac)或政府范围内的采购合同(GWACs)重新采购”。虽然在某些情况下,这些机构表示他们打算从这些合同中发布竞争性订单,但这对SBA来说是不够的。

SBA担心机构试图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从该计划中删除8(a)合同中的要求。例如,如果在非8(a) MAC或GWAC下,8(a)需求被移到8(a)订单,则该订单的后续产品不必为8(a)业务预留。因此,“规则明确了,当采购将作为独立合同从8(a) BD计划移出MAC或GWAC时,需要从8(a) BD计划中请求并批准后续采购的释放。”

此外,SBA建议修改其规则,规定“如果采购机构试图通过有限的合同工具重新采购该要求,SBA必须同意发布任何后续要求,而该工具并不是所有8个(a) BD项目参与者都可以获得的。”换句话说,如果最初的要求是SBA批准的要求,任何后续的8(a)唯一来源的合同或要求转移到MAC或GWAC,在代理机构发出招标之前都需要SBA的同意。

如果您希望听到您对这些拟议规则的意见,请提交公开评论在线或纸质副本,截止2020年1月17日。如果您对拟议的规则更改以及它们将如何影响您的业务有任何疑问,请提出Koprince法律一个电话。

关于这篇文章有什么问题吗?电子邮件我们或者给我们打电话785-200-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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