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问责局持续抗议最佳价值权衡,因为该机构只考虑“杰出”提案,而不考虑价格/非价格因素

联邦政府合同的征集、提案和选择过程是所有联邦政府承包商都应该努力了解的。这些方法分别在FAR第14部分和第15部分中发现,可以归结为两种方法:密封招标和谈判承包。通过谈判签订合同既可以是竞争性合同,也可以是独家合同。如果有效使用,FAR的部分内容将承包商引入机构用于评估提案的方法,并可以帮助承包商根据更好的目标机构的需求调整其提案,从而增加获奖的机会。特别重要的是一个机构将用来评估提案的方法,以及提案中技术部分所占的比重与价格所占的比重。在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B-420949(2022年11月7日)美国政府问责局将研究各机构如何评估技术方案和价格,以及这些评估如何在最佳价值权衡决策中共同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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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投标抗议报告,成功率上升,抗议总数下降

GAO的年度投标抗议报告是联邦合同律师秋季的传统。它可能不像我书中的馅料那么美味,但总是很有趣。在这份报告中,GAO总结了上一财年的投标抗议活动,我们可以从抗议数量与前几年的变化中获得一些见解。

以下是今年的一些关键点:(1)关键有效性指标,显示GAO的持续和纠正措施数量,在2022财年再次上升至51%;(2)投标抗议总数略有下降,延续了过去几年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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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打给谁?合约主任(第二部分)

在我们的工作中,我们定期对政府进行抗议、索赔、上诉等诉讼。但通常情况下,采购和合同问题可以在不需要诉讼的情况下解决——通过一种鲜为人知的方法,我们喜欢称之为“与你的CO.谈事情”。关于与合同官员的沟通,还有一些重要的事情要记住提案提交过程。本文是三篇文章中的第二篇,旨在为与合同官员沟通提供有用的技巧。第1部分侧重于征集前和征集沟通,可以在这里找到在这里.本文将重点讨论提案提交通信。第三个重点是合同履约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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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基础:投标前的抗议

我们在Koprince McCall Pottroff处理的许多投标抗议都是在合同授予要约人之后提交的。然而,有时在招标中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需要在投标或提案截止日期之前澄清或更正。在这种情况下,潜在的出价人可以在中标前提出抗议,对招标条款提出质疑,但是,就像大多数政府问责局事务一样,如果抗议者想避免她的抗议被驳回,就必须遵守严格的截止日期。虽然中标前抗议是常见的术语,但请记住,对招标条款的挑战应在提案截止日期之前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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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报酬,不必说:GAO澄清了根据FAR 52.209-7的判决和和解要求披露的内容

声明和证明是任何招标要求的组成部分。虽然每个征集活动可能需要不同的陈述和证明,但特定陈述或证明的确切要求通常由FAR管理。其中一个比较常见的要求是要约人向联邦受奖人绩效和诚信信息系统(FAPIIS)关于其目前的联邦裁决和最近对其作出的关于导致要约人付款的联邦采购的判决,这是由52.209到7.最近,政府问责局解决了一个问题,即根据FAR规则,近期哪些判决必须披露。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他们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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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持续抗议将最佳价值评估转换为LPTA

在最近的一项决定中,政府问责局发起了抗议,称该机构实际上已经将价值最高的权衡采购转化为价格最低、技术上可接受的竞争。政府问责局认为,该机构没有恰当地遵循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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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讨论这个吗?代理商必须与竞争范围内的所有要约人进行谈判

如果你谷歌“GAO讨论”,你可能会看到大量关于“有意义的讨论”的结果。除此之外,来源选择当局(SSA)还被赋予了大量的自由裁量权。尽管sa具有高度的自由裁量权,但仍有一定的界限,它们必须在其中工作。这些界限是以贯穿FAR和其他采购规则的公平原则为前提的。特别是,讨论进程必须符合这些界限。讨论允许所有仍在考虑授予的要约人有平等的机会来解决缺陷、弱点和过去的不利业绩信息。但是,如果承包机构只与一个要约人进行讨论,而这个要约人恰好也是受奖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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