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中心:对合同捆绑到任务订单没有管辖权

当考虑在哪里提交投标抗议时,您可以在机构级别、政府问责局和联邦索赔法院进行选择。但并非所有选项都可用于任务和交付订单授予的抗议。联邦索赔法院最近提醒一名抗议者,它对任务和交付订单没有管辖权,即使一个机构打算将多个单独的合同捆绑成一个任务订单。

InSap Services, Inc.根据四份单独的合同提供IT服务。陆军将这四个合同中的服务捆绑到CIO-SP3多重授予合同下的单个任务订单中。但InSap并未持有CIO-SP3合同。

在GAO, InSap抗议陆军将四个IT服务合同捆绑在一个任务订单下的决定。InSap辩称,捆绑服务在法律上是不合理的。政府问责局考虑了这些论点,但是否认对是非曲直的抗议。

然后InSap在联邦索赔法院对这一决定提出了质疑,正如法院最近的判决所述决定

军方以缺乏管辖权为由提出驳回,称联邦法律规定只有GAO才能考虑任务或交付订单的投标抗议。更具体地说,联邦收购精简法案规定“总审计长对与下达或拟下达任务或交付令有关的”抗议“具有专属管辖权”。除了抗议命令“增加了发布命令所依据的合同的范围、期限或最大价值”之外,只有总审计长(通过GAO)——而不是法院——可以考虑对命令的投标抗议。

看起来是一个很简单的案子,但是InSap很有创意地提出了管辖权。该公司坚称,其投标抗议并没有挑战产生该订单的招标。相反,它是在“挑战招标前的条件”。捆绑服务的决定是在发布任务订单请求之前做出的,因此根据限制这些抗议的规则,它与任务订单“无关”。

对InSap来说不幸的是,法院没有同意。法院指出,根据该规则,抗议是否“与发布或拟议发布任务或交付命令有关”,并没有在雕像中定义。但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有解释禁止联邦法院审理抗议活动的禁令非常广泛。一个机构的抗议行动可以在裁决之前或之后,它可以是任何机构的自由裁量行动。不管怎样,只有GAO能听到抗议。

法院的结论是,允许“在政府问责局已经听取了抗议之后,在最高法院听取抗议将会给政府带来负担,并否定国会精简的意图。”因此,“陆军在任务订单征集之前捆绑服务的自由裁量决定与任务订单有关”,只有GAO可以考虑抗议。

这一决定强化了只有政府问责局可以考虑对任务或交付订单的抗议,或与这些订单有关的任何行动的规则。似乎即使是富有创造力的律师也无法绕过这一限制。记住,即使在GAO也必须有命令超过1000万美元民用机构和超过2500万美元在政府问责局听到抗议之前。

虽然这可能会激励各机构将更多的收购行动纳入任务订单,以降低抗议的风险,但这似乎正是国会的意图。对于抗议者来说,GAO是唯一的机会,所以他们最好让它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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