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0日,a主要的SBA新规定正式生效,彻底改变了对转包的限制。SBA的新规定,编纂于13 C.F.R. 125.6,以政府支付的金额为基础,取代了计算服务合同的“旧”公式,如“人员支付的合同成本”,采用了更易于使用的新公式。而且,小企业管理局的新规定允许小型质数将“类似情况的实体”所完成的工作计入质数自身的绩效,这对小企业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
但在SBA法规生效五年多后,FAR关于分包限制的规定仍然类似马蒂McFly:沉溺于过去。FAR理事会仍然没有更新FAR以符合SBA的规定和基本的国会授权,这给试图弄清楚应该遵循哪条规则的承包商造成了相当大的混乱。
然而,现在,我们可能终于(希望如此!)接近这一重要而拖延已久的FAR变化的终点线。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