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问责局:抗议者必须证明介入的出价方不会成为感兴趣的一方

为了使投标抗议持续,如果抗议成功,抗议者必须有合理的机会获得合同。通常,这只是意味着抗议者自己的建议必须首先被授予机构接受。然而,许多承包商不知道的是,即使抗议持续,如果介入的要约人也会被授予该奖项,那么政府问责局将不会将抗议者视为利益相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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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向GAO提交投标抗议之前,请获得您的创新

只有“感兴趣的一方”才能提出GAO投标抗议。这通常意味着,抗议者必须是在合同授予中具有“直接经济利益”的“实际或潜在投标人或要约人”。

你可能会问:是否存在这样一种情况:要约人在合同授予的结果中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这是有可能发生的——而且可能是相关的创新。在最近的一个案例中,政府问责局认为,未决的更新意味着抗议者没有达到提出抗议的必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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