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A发布实施小型企业跑道扩展法案的建议规则

6月24日星期一,SBA将发布其期待已久的提议规则实现小企业跑道延伸法案.我们打算在未来几天更全面地探讨拟议的规则和相应的评论(正如我们一直在做的那样)在过去的几个月里),但我们想为我们的读者提供一个关于拟议规则的主要变化的快速更新。

关键的结论是,一旦规则到位,小企业管理局的规模标准将基于5年的平均值。SBA“建议改变其关于计算所有基于收入的SBA规模标准的年度平均收入的规定,以及其他机构为服务业公司拟议的规模标准,从3年平均期改为5年平均期。”

在拟议的规则中,SBA承认了《小企业法》中允许SBA以外的机构采用自己的规模标准的细微差别。然而,这些特定于机构的标准要求机构“获得SBA管理员的批准,以采用自己的规模标准”。该条款“允许任何机构使用服务行业以外的3年平均值”。“但是,”小企业管理局建议采用五年平均期来计算企业的年收入适用于所有行业这些行业,包括零售业、农业和建筑业,都遵循以收据为基础的规模标准。”

13 C.F.R.§121.104中确定平均年收入的计算方法将保持不变,但使用5年标准而不是3年标准。拟议规则规定:

(c)计量期间。

(1)已营业5个或以上会计年度的企业的年度收入是指该企业最近完成的5个会计年度的收入总额除以5。

(2)开业少于5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企业,其年度收入是指该企业开业期间的总收入除以营业周数,再乘以52。

(3)如某企业已经营5个或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但在其计算期内有一个短年度为其中一个年度,则年度收入指短年度及4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总收入除以短年度及4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总周数,再乘以52。

在这项规定中,小企业管理局建议对服务行业和其他非服务行业的公司一视同仁。虽然SBA认为,《小企业法》第2(a)(2)(C)条允许对这两类公司进行不同的对待,但“将服务业公司分离出来会造成混乱,并对同时参与服务业和非服务业的公司造成更大的合规负担……”以收据为基础的尺寸标准。”

我们将很快提供这一拟议规则的额外分析,我们将跟踪SBA的任何更新。一定要阅读完整的建议规则,一旦它发布,并向SBA提供任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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