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应该知道的5件事:SBIR/STTR计划

除了专项采购,政府还通过鼓励小企业参与联邦资助的研究来支持小企业。存在两个关键程序:小企业创新研究(SBIR)计划小企业技术转让(STTR)计划.最终,政府希望参与的小企业能够将联邦研究资金开发的技术商业化。虽然这两个项目很相似,但有一个关键特征将它们区别开:STTR项目要求小企业与合格的研究机构合作。

SBA已经发布了管理这两个项目的法规和指令。以下是关于SBIR/STTR计划你应该知道的五件事。

1.SBIR/STTR项目的规模标准是什么?

与SBA在采购领域的不同尺寸标准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只有一个尺寸标准管辖SBIR/STTR计划:500名员工.换句话说,SBIR或STTR获奖者及其附属机构不得拥有超过500名员工。小型企业的规模是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奖项颁发时确定的(该项目包括三个阶段)。

2.谁可以拥有和控制参与SBIR/STTR计划的小型企业?

根据SBIR计划,获奖者必须:

  • 由一个或多个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外国人直接拥有和控制50%以上的企业,其他小型企业(每个企业都由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外国人直接拥有和控制50%),印第安部落,ANC或NHO或其全资企业之一,或这些的任何组合;
  • 一家由多家风险投资运营公司、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公司或这些公司的任何组合拥有50%以上股权的企业;或
  • 合资企业,其中每个实体必须是前两点所列的实体之一。

这些规则也适用于STTR计划,除了中间的要点。也就是说,STTR计划获奖者不能由多个风险投资运营公司、对冲基金或私募股权公司拥有超过50%的股份。

3.如果所有的合资企业都不超过500人的标准,那么合资企业就被认为是小型企业吗?

前提是两家合资企业的员工总数少于500人。根据小企业管理局的规定,合资企业是附属企业,因此,他们的员工数量加在一起来确定规模。此外,符合条件的合资企业的每个成员必须符合适当的所有权规则。

但是等等!SBA的规定不包括一个例外,如果每个合资企业在相关的规模标准下都是小的,那么合资企业就符合小的标准吗?是的,但是这个例外不适用于SBIR和STTR项目。在这些计划下,唯一可以摆脱从属关系的方法(因为它涉及到合资企业)是在SBA的8(a)计划下,在SBA批准的mentor-protégé关系下的公司之间建立经批准的合资企业。

注意现行SBIR/STTR法规为SBA的所有小型导师-门徒计划的参与者提供隶属关系豁免。目前尚不清楚这种区分是有意为之还是监管疏忽。与SBA讨论合并8(a)和All Small mentor-protégé程序在美国,这种情况最终可能会改变。

4.是否有适用于SBIR/STTR项目的工作分担要求?

是的。

SBIR项目,得奖者必须最少完成三分之二在第一阶段的研究或分析工作,然后,在第二阶段,获奖者必须至少执行一半研究或分析成果的

STTR计划,受奖人所需的分成就少一些。但请记住,一个合格的研究机构也是STTR计划的参与者,必须承担一部分工作。因此,对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STTR获奖者必须至少执行40%研究和开发工作。合作研究机构也必须执行相对较大份额的工作-即。至少是这样30%第一期及第二期的研究及发展工作。

5.谁必须指导SBIR/STTR项目下的工作?

SBIR获奖者必须聘请首席研究员-即。即在授奖时和项目期间为项目提供科学和技术指导的个人。因此,SBIR获奖者不能依赖于,比如说,一个更大、更复杂的分包商来领导和监督工作。

鉴于获奖者与研究机构的密切合作,STTR计划的范例有所不同。在那里,首席研究员可以受雇于STTR获奖者或研究机构。

这些项目是独特的,并为获奖者提供主要利益。因此,如果您正在考虑申请SBIR计划和/或STTR计划,并有合规问题,请给我们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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